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在浦江不要做这件事,已有人被罚1200元!

2021-02-23 20: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春节过后万物复苏,气温回暖,春作伊始,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然而,为贪图一时之便,露天焚烧秸秆,不仅会污染空气和水系,危害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容易引发山林火灾,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年2月21日下午1时, 黄宅执法中队接到黄宅镇紧急通知,有人在浦江县黄宅镇合心村农田里露天焚烧杂草,火势凶猛,周边的葡萄棚都要烧起来了。黄宅中队迅速响应赶往现场,抵达现场时发现火势已被扑灭,焚烧总面积达30多平方米,周边部分葡萄棚已被烧到,农业用房外面也已烧得一片焦黑。

“一开始只是想把田地里多余的杂草烧掉,原本火苗已经灭得差不多了,没想到风这么大,把火苗吹到了隔壁葡萄棚边,根本来不及扑灭,造成火势失控”。当事人方某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对自己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后悔,愿意接受处罚。

经执法人员对其陈述利害,方某认识到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危害,表示绝不再犯,以后也会做好宣传,让乡亲们也不焚烧秸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黄宅执法中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在浦江不要做这件事,已有人被罚1200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