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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六区法院构建四项机制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建设

2021-02-25 18: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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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与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江津区法院、涪陵区法院、万州区法院共同签署《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川渝六区法院共同制定的《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施行。川渝六区法院共同构建四项机制,推动两地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向纵深迈进,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司法屏障,为唱好“双城记”、推动川渝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轮值联络机制

六区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制定实施办法。成立司法协作办公室,负责跨区域协作相关事宜。每年确定一个轮值法院,通过召集会议方式,重点研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环资疑难案件、司法协作事项、裁判规则等审判实务议题,并联合制作《典型案例汇编》《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建立司法协作微信群,各区法院明确专门联系人,加强沟通联络。

资源共享机制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搭建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对接、执行协作、多元调解的一站式共享平台,共享信息、资源。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平台,推动横向联网共享环境资源案件执行信息,实现六区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查控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执行效率。

协同治理机制

六区法院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林业、水利、司法行政、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联动,与异地其他机关联系工作时,约定由所在地协作法院协助沟通联系。在长江流域禁渔期、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时点,组织开展跨区域环境保护宣传、联合执法、增殖放流、发布典型案例等活动,形成协同联动效应,扩大司法影响力。推动六区设立生态修复资金专户,规范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使用,设立林业、渔业生态修复基地,在刑事裁判中主动实施生态修复,主动服务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人才交流机制

依托川渝高级人民法院“两库一册”建设,推荐“两库一册”中相关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和咨询专家,实现环境资源人才互通共享。探索不定期互派人员进行短期交流锻炼,培育环境资源审判人才。

原标题:《川渝六区法院构建四项机制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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