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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盐法院工作,请您审阅!
2021年2月25日,在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海盐法院院长黄欢作2020年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海盐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0255件,办结10732件,结案率92.44%,同比上升2.02个百分点,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97.29件。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31次,3个集体、1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省突出贡献法官”方照林等先进典型。
01
发挥法治力量
全力服务保障“两手硬,两战赢”
疫情防控慎终如始
组建“天平使者”志愿服务队,参与各类抗疫志愿服务。
积极研判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向最高法院报送涉疫刑事犯罪有关定罪标准的建议。
执法办案勇出实招
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指引,强化依法办案能力,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
在全国率先采用司法网拍直播看样,获最高法院全媒体点赞并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中推广,被省高院评为在线诉讼优秀案例。
执行局局长竟然搞副业?原来是淘宝直播现场看样!(点击图片查看)
“六稳”“六保”服务精准
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走访企业102家,精准提供法律服务,累计助力396家企业复工复产。
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方式,促成58件涉企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实际执行到位标的550万余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共同战“疫”|海盐法院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点击图片查看)
02
坚守底线思维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盐
坚决守护国家人民安全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348件,审结371件,判处被告人68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会”衔接机制,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姐姐非吸,弟弟洗钱,嘉兴首个洗钱案宣判!(点击图片查看)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三年来,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3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
紧盯“黑财清底”,运用“1元拍”,拍卖涉案财物,成交金额684万余元。
以陆一峰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一审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324件613人,占刑事结案数量的92.31%,同比增长46.71%。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共为28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比增长96.58%。
03
聚焦“重要窗口”
司法护航“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妥善审结涉企案件2117件,涉及标的金额9.03亿元。
审结破产案件24件,化解企业不良债权3.06亿元,盘活厂房2.45万平方米。
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诉前金融纠纷199件,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
加大民间借贷案件协同治理力度,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数在2019年同比下降40.6%的基础上,同比再下降35.3%。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专题研讨会
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创新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和属地化解并举,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3件,审结149件。
建立健全府院联调机制,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促成66件涉强制拆除广告牌案件“一揽子”实质性化解,获市领导批示肯定。
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海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八年保持100%,共推法治政府建设。
66件!为海盐“司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模式点赞!(点击图片查看)
全力服务国家级创建工作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48件,追究刑事责任7人,服务保障海盐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结全市首例侮辱国旗案,妻子落水“救不救”、赡养老人“管不管”案件,坚决拒绝“和稀泥”,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侮辱国旗,判刑!(点击图片查看)
04
坚持人民立场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
切实维护民生福祉
新收民事案件5417件,审结5644件。
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60件,为32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34万元。
发出全市首份针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缓减免交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元,传递司法温情。
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
新收执行案件4198件,执结4428件,执行到位金额6.93亿元。
强化执行强制力,运用司法网拍成交标的物121件,成交金额4.41亿元,实现税款上缴2142万元。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纳入失信名单1409人,曝光失信5批次493人(含单位),采取司法拘留102人次,罚款481.5万元。
推动出台征信修复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旗帜鲜明惩戒失信、褒扬守信。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
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推动全县建立“10+9+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民商事、行政案件收案同比下降23.24%,诉前纠纷化解率61.25%,同比上升27.04个百分点,平安建设诉源治理专项考核中各项数据综合排名列全市第一。
完善人民法庭法官联村制度,就地化解民商事案件1548件。
海盐这项工作获评“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佳创新案例”(点击图片查看)
05
深化改革创新
着力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院庭长办结案件5084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总数的68.77%。
明晰法官权责清单,采用全流程智能监管模式落实“四类案件”监管,增强审判监督效能。
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推行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
深度应用移动微法院,实现立案、送达、调解、执行等全流程节点的运用,在线审理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或新疆、台湾等地区的跨境跨域案件,开展远程视频审判、“云间法庭”870余次。
全面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刑事案件实现执行、逮捕、法律援助等协同率100%。
上线“海盐法院执行一件事”平台,实现执行协作“一次不用跑”,线上查控1607件,有效提升执行效率。
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161件,全面激发司法效能。
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审查、会商、移送、惩罚、宣传全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案件的内部质量把控。
对被告人沈某鹏等4人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
06
全面从严治党治院
不断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开展党支部执行力提升、党建主业融合、阵地建设提升三项行动。
提升素质强业务
组织各类业务培训41次,1557人次参加。
注重审判精英和业务骨干培养,抓好调研工作,4名法官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
深化清理长期未结案,超6个月案件持续低位运行,超12个月案件实现清零,在省高院超长案件清理专项活动中位列全省第一。
规范司法转作风
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八个一”专项教育整治活动。
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成立家属助廉群,邀请家属代表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仪式,筑牢廉政底线。
07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0余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6次,办理检察建议17件,审结抗诉案件5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6700余张,促进法官规范、廉洁履职。以公开树公信,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上网裁判文书5432份,直播庭审2542场,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活动10次。
2021年主要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海盐建设“一带三城”、实现“十大梦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有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个建设年”“全面创新年、团队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切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海盐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
01 坚持政治引领,夯实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
02 坚持服务大局,有力保障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
03 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真切。
04 坚持整体智治,大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
05 坚持自我革新,打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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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海盐法院工作,请您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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