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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法院正月十五在行动:“躲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2021-02-26 15: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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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邢某经朝阳市龙城区法院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程某3万余元。2019年8月8日立案执行,查封了被执行人一台哈弗轿车,但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被执行人拒绝签收。执行人员多次查找其下落无果,本案遂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2月26日是正月十五,龙城区法院执行局清早突然接到消息,被执行人邢某驾驶被查封的车辆去了某村的岳父家。执行局立即组织警力,执行法官和法警组成的执行团队迅速赶赴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得知邢某刚刚离开其岳父家,执行团队继续跟踪追寻邢某车辆,追踪十几公里后来到一处村落,失去了追踪目标。原来,邢某察觉不妙,躲进了一个胡同里,不想却是一个死胡同,掉过头来本想继续逃脱,却被执行人员堵个正着。执行人员随即将查封车辆和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几经“讨价还价”,被执行人邢某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将执行案款三万余元交至法院,现此案已执行完毕。
这正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逃避执行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原标题:《龙城法院正月十五在行动:“躲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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