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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脱贫攻坚战民政群英谱

2021-03-01 16: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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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对全国1981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501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其中,民政系统有23名同志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16个集体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屈 磊

河北省张家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主动请缨担任两年第一书记,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发展特色养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精神文化活动等,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使村庄全面脱贫。他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互助养老,让“互助幸福院”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担任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期间,先后建立完善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等制度政策,在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养老、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先后给3000多名乡镇、村干部培训讲解兜底保障政策,为政策落实奠定坚实基础,实现了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为脱贫、防贫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彦林

河北省大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扶贫办主任

抓硬、做深、谋细、压实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主持制定《大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全面推进低保扩面提标工作,为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奠定了坚实基础。结合全县贫困户分散、因病因残占比大的实际,创新完善了“加减诚除”工作思路,即做足“加法”,发掘产业创业和政策补助资源,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做深“减法”,借助政策和社会力量扶助,在教育、健康等方面最大限度减少贫困家庭支出;做活“诚法”,整合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骨干力量,带着实招和真情走进贫困群众家里、心里开展工作;做实“除法”,精准算好脱贫账、织密防贫返贫网,确保高质量实现脱贫防贫,探索出了一条非贫困平原县精准扶贫脱贫之路。

石运甫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民政组副组长

组织筹建新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团结带领新区三县扶贫战线同志,面向雄安新区4691户、88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帮扶,切实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探索建立扶贫扶智“积分制”,建设乡镇扶贫社会工作站、村养老“爱心食堂”,为新区贫困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社会服务。研究完善“互联网+社会众筹+慈善捐赠”大病救助防返贫机制,健全征拆迁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机制,完善防返贫防致贫长效机制,走出雄安特色之路。

葛 涛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一级主任科员

自觉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谋事干事、改革创新钻研政策、倾心服务困难群众。他推动建立完善兜底脱贫政策体系,聚焦“兜得住”,推动实施“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低保渐退期”等措施,全省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比例达36.6%;聚焦“兜得准”,参与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监测、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数据共享比对等机制,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聚焦“兜得牢”,参与制定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防致贫工作机制,形成风险预警、入户核查、精准救助、预警解除全过程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审批权限下放、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黄 建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2010年9月至今,一直经办民政系统兜底脱贫工作,所在的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先后获得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养老保险先进单位等称号。他聚焦兜牢底、兜全底、兜准底,推动省厅出台《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意见》《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兜底脱贫工作;2020年安徽实现城乡低保统筹,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施“分类施保”“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收入豁免”等政策,社会救助防止返贫致贫作用有效发挥;推进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取消群众申请低保“收入证明”“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切实提高救助时效性;与扶贫系统密切配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完成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他积极参加扶贫督查巡查、市际交叉考核、省际交叉考核,还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安徽省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在民政部、财政部绩效评价中连续6年位居优秀。

谢文婷(女)

安徽省阜阳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多年,精通社会救助政策,深入钻研兜底保障政策,代拟阜阳市《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阜阳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实现了城市、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将救助政策、标准、流程和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示。组织开展了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督查,会同扶贫部门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督查,抽调32名县级民政骨干组成8个核查组对县级社保兜底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交叉互查。在安徽省2019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阜阳市兜底脱贫攻坚被评为优秀等次。

张 霖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准确把握兜底保障目标和要求,用准、用好、用足各项民政政策,组织开展督战行动,实现农村未应享尽享兜底保障的人口清零。脱贫解困和社会救助工作名列全市第一,走在全省前列。他以党建促脱贫,总结梳理“党建+社会救助”工作方法,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成效。他在全省率先为城镇贫困群众购买精准防贫责任保险;建立三级吹哨、三级报到工作机制,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全方位、多举措快速发现、精准研判困难群众需求,对急难求救事项做到无缝对接、快速响应。

赵士举

山东省济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与同事们一起从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精准落实救助政策和推进工作创新上下功夫,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以保障贫困户最大程度享受政策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的细致调研,先后起草15个相关政策文件,为贫困户“量身定制”了低保渐退期延长、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救助福利政策主动告知等制度。在此基础上,和同事们一起着力打造救助品牌。以金乡县为试点,设计低保申请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救助系统,实现救助对象困难情况“量化管理”、保障金额“智能计算”;在曲阜市成立了“满心工作室”,把“诚信”文化与“诚信”救助相结合,推动了社会救助体系向纵深发展,实现了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佘婧菁(女,回族)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二级主任科员

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等10余项创新政策措施,会同省直部门完善多项专项救助制度,用足用活贫困户“单人户”施保、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特殊扶贫政策,较好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全面衔接。农村低保标准从2015年底的年人均2600元提高到2020年的4260元,补助水平从月人均115元提高到178元,分别增长63.8%和54.8%,低保线连续5年超过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2016年至今,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约502亿元,累计惠及农村低保对象1437万余人次,为河南省困难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刘志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舒安街八秀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舒安街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武汉市民政局专职扶贫干部

他是武汉市奋斗在扶贫攻坚一线时间最长的共产党员。12年来,他的扶贫足迹踏遍江夏、黄陂29个村,与1800余户村民打过交道。12年时间里,他用双脚蹚出一条16万公里的扶贫路,诠释了一名扶贫干部对“精准扶贫 不落一人”的深刻理解和庄严承诺。他建设美丽乡村,引进能人回乡,成立精准扶贫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他在武汉市率先办起扶贫“爱心超市”,创立湖北省首家“‘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斗中,他为贫困户解决生活困难,在第一时间解决贫困户生产难题。他脚上常有泥,心中有百姓,带领乡亲们一起斩断穷根、摘掉穷帽,赢得了群众的尊重。

李万新

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2015年以来,主抓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他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精通政策,兢兢业业,全市11万农村低保对象先后摆脱贫困,实现“两不愁”。经过研究分析、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并建立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他经过多次深入调研论证,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支持下,提请市政府出台《宜昌市“三救助一兜底”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三年筹资28.9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72万人次。2020年,又提请市政府出台《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民生和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十项措施》,将国家有关要求和新出台的政策全部落实落地,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疫因灾因禁捕退捕返贫致贫。

韩浩霖

广东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及厅政务服务中心(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成纵贯省、市、县、镇4级共1743个单位,横联12个政府部门、28家银行、证券、保险等信息的核对系统,实现困难群众认定精准、高效,累计检出不合资格人员44余万人次。组织开展手机APP入户核查低保、特困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协助出台一揽子创新政策,全省44.98万户、91.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依托“粤省事”平台,率先上线低保、特困供养在线申请、群众自助寻亲及全省救助管理站查询服务,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查询“零跑动”。全省乡镇(街道)100%配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5474人。

张 剑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责任,在兜底脱贫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他撰写《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思考》等调研报告,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承办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40余个,从特殊生活补贴、“单人保”、低保渐退期、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等方面,强力支持贫困地区救助兜底脱贫。全力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扶助等专项扶贫工作。牵头开展挂牌督战凉山兜底脱贫攻坚,创新实践督战“十步工作法”和“六项注意”,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罗 立(布依族)

贵州省普安县盘水街道大榜村第一书记,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救助科科长

2017年9月-2019年8月,罗立被选派担任普安县兴中镇党委副书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8月,他主动请缨到州民政局帮扶点——普安县盘水街道大榜村任第一书记,同时挂任盘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三年多来,他一直坚守在脱贫攻坚一线,认真履职,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在兴中镇挂职期间,分管基层党建工作,新建兴中镇5村1社区党员活动室,并对16个党支部党务进行培训,增强党员政治引领功能。主导成立兴中镇脱贫攻坚督查组并任担组长,对兴中镇重点项目、主导产业、重点基础建设、脱贫攻坚重点指标进行挂牌督战。协调93.2万元资金为189户543名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全面完成大榜村223户、886人脱贫任务,帮扶包保对象7户、25人如期高质量脱贫。

夭可婕(女,彝族)

云南省民政厅一级主任科员

自2015年承担农村低保工作以来,积极参与制定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系列政策文件,推进兜底保障政策、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耐心细致接待处置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积极参与推动“一部手机办低保”和救助金“社银一体化”按月便捷“一键”打卡发放全省全覆盖,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获评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2016年以来,先后荣获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个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工作者称号。

白玛玉珍(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拉萨市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连续五年在全区考评中蝉联第一。五年来,她始终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挂在嘴上、放在心里,更体现在行动上。五年来,她跑遍了拉萨市所有乡镇和村(组),贫困群众的家里、田间地头都留下了她的足迹,办公室深夜的灯光下是她忘我工作的身影……五年来,在她的带领下,拉萨市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实现了20个率先,确保工作务实;制定了60项政策,解决基层干部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落实“5553”措施,确保“以保脱贫”结果真实,兜底保障工作先后得到中央和区、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吕元香(女)

西藏自治区贡觉县民政局局长

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她坚持“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带领干部职工发挥民政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几年间,走遍了149个行政村,一家一户核对低保数据、宣传民政政策,用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体,真正履行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2016年以来,全县保障农村低保32812人次、特困对象2085人次、临时救助13288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8185人次、定向补贴18350人次。贡觉县如期实现了3055户17843名建档立卡群众脱贫、149个行政村出列、全县顺利摘帽。她在脱贫攻坚中的典型事迹被昌都市委宣传部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和转载。

马军辉

陕西省富平县齐村镇桥西村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

渭南市民政局福利院膳食科副科长

2018年,主动向组织请缨,到农村一线工作。为了克服家庭困难,他把三岁多无人照管的孩子转到桥西村幼儿园上学。从此他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年驻村在300天以上。驻村期间,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6次组织党员干部走出去学习、7次邀请有关专家来村授课,定期带领村党员干部深入村葡萄园开展公益劳动;先后争取包联单位及社会组织投资款物30多万元,完成各类投资400多万元。目前全村39户98名贫困户全部脱贫。培育贫困户采取“树下种草、青草喂羊、羊粪发酵沼气、沼液施肥”的“家庭微循环经济”受到陕西新闻联播报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法被市委作为典型交流经验,撰写的“赤胆忠诚扶贫路”被《中国日报》评为优秀案例。

邵海云(女)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坚决扛起“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政治责任。在钻研政策、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数据比对、精准认定”的办法。先后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兜底保障冲刺清零行动、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和挂牌督战行动。首创提出依靠第三方“解剖麻雀”式的调查评估机制,对群众政策咨询多、反映问题多、诉求集中的村开展综合评估,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畅通了信访渠道,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模式,真正做到了兜准底、兜好底、兜牢底,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精准实施。

符 浩

甘肃省白银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副主任

先后深入乡镇、村召开座谈会200余场,走访困难家庭6000多户,起草制定《全市三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行动方案》等100余份30多万字的政策文件。2020年6月,他深入分析研判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形势,在全市总结推广了“九过三补一化解”(过单人户施保、扶贫领域“三类”对象、困境儿童、残疾人福利、经济困难老人补贴、视觉贫困、动态管理、各类救助资金、政策“一口清”的筛子,补兜底保障、救助及时、关爱服务的漏洞,紧扣群众诉求问题化解矛盾)专项行动。指导县区推行机构集中托养、亲属邻里照料、干部结对帮扶、政府购买服务“四个一批”关爱帮扶措施,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问题。

金晓萍(女,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6年2月,来到吴忠市利通区最大的劳务移民安置点金积镇工作。她心系民生,在探索实践中实现全面脱贫,让400户劳务移民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做到了搬得来、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解决生态移民务工就业难题,引进恒丰同利巾被厂和百益同利民族服装有限公司2个“扶贫车间”,将产业建在移民村家门口,就地就近解决256名群众稳定增收。为深层次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她研究出台《利通区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宜工则工、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鼓励贫困群众务工就业、发展产业,助推群众从“要我脱贫”逐渐转变为“我要脱贫”。为在疫情期间兜住脱贫底线,她深入扶贫车间解决车间复工复产困难,向扶贫车间发放复工复产补贴65.2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养殖补贴58.8万元、交通补贴1.9万元,力促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解决贫困群众就近增收问题。

刘喜堂

民政部扶贫办主任、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主任

担任民政部扶贫办主任和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办常务副主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协助部党组统筹推进、圆满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整改。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将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脱贫人口总数的19.6%)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兜底保障,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创新兜底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机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等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制定“救助渐退”“成本扣减”等政策;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拓展临时救助功能,建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防止返贫,助力解决“三保障”。深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调研督导,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协调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用于兜底保障的补助资金从2016年的121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0亿元。建立并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组织实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为兜底脱贫“保驾护航”。推动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柯晓山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管理四处处长

把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对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出专门要求,进一步摸清扶贫需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建立服务跟踪机制,开展东西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对口支援活动。勇于创新,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组织推送贫困地区扶贫需求项目约2000个,对接资金达到了2.2亿元;并定期向52个挂牌督战县推荐社会组织扶贫项目,对接项目106个,资金2亿元;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支持近600个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项目,支持资金达到1.1亿元;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9期培训。协调联动,建立工作机制,督促跟踪和指导社会组织脱贫攻坚。自2017年以来,全国各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共实施项目9万个,社会组织自身和引入各类资金投入约1200亿元,充分汇集凝聚了社会组织的力量和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效果和社会影响。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山西省民政厅驻阳高县驻村工作队

山西省民政厅自2015年起,定点帮扶阳高县东小村镇5个贫困村(2019年机构改革后调整为3个)。驻村工作队先后投入资金15万元,对帮扶村党员活动室进行修缮,完善党建基础设施。累计投入资金1137万元,改善人居环境,壮大村集体经济。筹集资金150万元为帮扶村修建老年活动中心,配置活动器材。筹集资金144.5万元,修建农村道路、蓄水池、防渗渠、灌溉机井等惠农项目。筹集资金51万元,美化村容村貌。协调厅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东小村明德学校捐款捐物34.4万元。累计助销农产品折合26万元。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注资10万元成立孝善基金,探索实施阳高县“孝善基金养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累计动员社会组织捐款捐物109.5万元。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引导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发挥民政部门组织引导员、沟通协调员、参与设计员的作用,搭建社会组织“伙伴”互助平台,全省1000余家社会组织累计投入3亿余元,60余万贫困人口受益。在原有教育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等扶持模式的基础上,设计打造了“节日扶贫”“互助式扶贫”等多种助力脱贫攻坚新模式。连续举办两届龙江“社会组织伙伴日”暨助力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扶贫大集活动,形成社会组织与贫困县、贫困村深度融合、优势互补、互助互惠、携手发展的脱贫攻坚合力,共同营造了黑龙江省有序开展公益活动和可持续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格局。

江西省遂川县民政局

江西省遂川县民政局通过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实时追踪脱贫质量不高、容易致贫返贫的边缘贫困户,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投入资金建立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点,对有集中照护需求的失能特困对象100%实行集中照护。为特困失能、半失能、自理对象落实照料服务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全部落实照料服务人员,乡村干部按期巡访探视,实现安全有人关注、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对接135家社会组织,累计募集捐赠资金近1.4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1个,助推了脱贫摘帽,巩固了脱贫成果。

湖北省兴山县民政局

湖北省兴山县民政局运用“互联网+公益+扶贫”模式,建立兴山县爱心扶贫众筹中心,将线下实体爱心超市与线上爱心众筹网深度融合,通过募集生活物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爱心扶贫超市卡”,有效解决贫困对象实际困难。推行慈善扶贫超市建设进乡村,探索“文明积分兑换”。探索建设新型农村康养中心,建立“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福利院+卫生院”三合一模式,为特困供养对象和易地搬迁贫困户提供基本医疗、康复理疗、日间照料、心理咨询等服务。在农村福利院内建立城乡失能特困人员特护院、精神障碍失能特困人员托养院,对生活不能自理、精神障碍失能特困人员实行代养服务,切实提升特困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湖南省岳阳市社会救助局

湖南省岳阳市社会救助局立足实际,强化保障职能,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资金20.8亿元,协调对接其他职能部门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解决“三保障”问题3300余个,兜牢兜实6.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2016年以来,累计救助53.7万人次,发放救助金4.36亿元。先后组织456个社会组织党支部、1200多家社会组织开展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捐赠帮扶、志愿服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7300多万元,惠及38万余名困难群众。联合市县慈善组织,累计募集1.19亿元慈善资金,常态化开展“爱心点亮童年——关爱困境儿童”“生命助力”等公益扶贫活动,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湖南省民政厅驻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瑶村帮扶工作队

湖南省民政厅驻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瑶村帮扶工作队带领村“两委”班子创新机制、挖掘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建立“政府引导、集体经营、市场运作、农户参与”旅游产业扶贫机制,引导成立村办旅游开发公司,全体村民变“股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村民共享分红收益;成立民俗表演、环境整治、农业生产等合作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带动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打造“洗泥晚会”,每年为村集体增收近百万元。发展2600多亩特色水果种植。让村“两委”干部在村办公司的重要岗位锤炼,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举办导游、电商、水果种植等专业技术培训;引进省级社会组织常年驻村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湖南省涟源市民政局

湖南省涟源市民政局出台《涟源市社会兜底保障对象长效帮扶方案》《涟源市民政局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形成“一对一”干部联系帮扶长效机制。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配建乡镇社工站、配备社工,明确村级民生员,促进民生政策落实落地。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强化兜底保障对象日常动态管理。组织60家社会组织进湖南省挂牌督战的46个村开展帮扶活动,募集扶贫资金1304万余元,惠及困难群众5.6万人。派出3个驻村工作队、56名结对帮扶队员开展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常年驻守帮扶村,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扶贫产业;与帮扶对象同学习、同劳动,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多项工作经验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广,社会救助无纸化改革、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改革等工作创新先后入选全国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牵头制定了15个兜底保障规范性文件。不断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率先实行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政策,建立省域范围内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联网的低保核对信息平台、开展委托第三方评估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试点、全面推行低保申请无纸化审批改革、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改革、推行开展“困难群众预警大排查大处置”改革、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民政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民政局不断织牢防线,确保“兜底、供养、救助、关爱”全覆盖。2016年至2020年,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800元,增幅60%;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2500元提高到每年5200元,增幅108%。利用大数据平台,将低保系统与扶贫系统进行全面数据比对,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200元且财产符合规定的全部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精准摸排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金281万元。全面加强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核实确定兜底保障对象,严格落实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截至2020年底,全县城市低保对象532户1015人,覆盖率3%;农村低保对象13885户43618人,覆盖率15%。

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

近年来,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先后研究起草20余项社会救助政策制度,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2018年以来,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部署要求,多次调研论证,主动与多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形成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多层次救助体系。2016年以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通过线下全覆盖排查和线上大数据比对,打牢精准兜底的工作基础。“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社会救助资金68.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60万人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第一时间出台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九条措施。推行省域范围内低保申请线上办理和异地办理,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更加方便快捷。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万足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万足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认真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政策整合“不断档”,制定全镇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方案,实现与脱贫攻坚工作无缝衔接。整合惠民济困、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困难补贴、大病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做到精准兜底帮扶。对象排查“防遗漏”,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根据行业审核结果及识别程序,结果交叉互认,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点滴关怀“显真情”,热心关爱特困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建立万足镇留守儿童项目实验学校,招收留守儿童381名,争取社会各界资助资金420余万元,开展心理咨询、疏导4600多人次,亲情聊天24000多人次,确保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贵州省岑巩县民政局

贵州省岑巩县民政局创新举措,精准施策,积极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实施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留守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特困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救助、商业保险“七个实施”兜好底机制。探索了“推行一个机制、购买一个服务、强化一个管理、夯实一个培训、搭建一个平台、实现一个愿景”的“六个一”工作模式。搭建了“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社区“两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聚焦“易搬社区就业扶持、教育培训、文化活动、一老一小、社会救助、法制宣传、心理咨询、社会环境”八方面问题,搭建“五个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以服务项目为主责,解决综合素质提升问题;社区社工以人为本,解决情感交融问题;以社区功能委员会为抓手解决内生动力问题;以互联网平台为切入点,实现管理更智慧的目标,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民政工作格局。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组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持续提高救助标准,增强保障力度;聚焦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为防止脱贫群众返贫,对遭遇突发困难的家庭实施“分类救助”“先行救助”等救助形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在全区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照料服务、疾病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民政力量。

青海省民政厅低保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办公室

自觉扛起民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起兜底保障的底线任务。2016年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52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连续5年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取暖救助机制和临时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综合运用“单人户”施保等多种救助政策加强重点群体保障。5年来,累计投入农村低保资金55亿元。积极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的协作,先后有2名副厅长到省扶贫开发局挂职工作,派出8个工作组赴海北州、海东市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对口援青省(市)投入资金9285.64万元,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扶贫项目。引导1200余家社会组织筹措资金2.2亿元投入产业、教育、健康等扶贫领域,58万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兜底脱贫办公室

先后制定出台扩面施保、脱贫渐退、动态提标、精准认定、优化程序、容错纠错等政策文件16个,推进全区30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4.3%、74.3万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农村低保标准从2015年的2393元提高到4100元,增幅71.3%。同时,坚持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地、县三级定期信息比对,疑点信息及时推送、落实整改。在22个深度贫困县选聘专职村级民政协理员共4616人,开展政策培训8000余人次,组织业务骨干挂钩指导22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兜底脱贫工作。同时,加强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监测,将25万监测户和边缘户纳入低保范围,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最低生活保障处

最低生活保障处在民政部党组统一领导下,连续五年出台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督促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将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覆盖范围,圆满完成“兜底一批”任务。创新低保制度,更好聚焦特殊贫困群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完善低保政策,对不符合整户纳入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将户内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探索施行“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扎实履行兜底职责,实现应保尽保。加强督促调度,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健全工作机制,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信息查询办法,加强信息共享,指导督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督促各地建立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完善低保长期公示、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承担民政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来源:2021年3月1日《中国社会报》

原标题:《全国脱贫攻坚战民政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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