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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 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021-03-01 17: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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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强调绿色发展理念,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富美新安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至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25件,审结404件,结案率为95.06%。

提高思想认识

践行“两山”理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安排部署,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用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现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理念。

二是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学深悟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秉持生态环境就是人类生存幸福的原则,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全市法院环境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立足审判职能

坚持绿色发展道路

一是集中管辖专业审理。全市法院共设置4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庭或审判组织,对全市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推动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

二是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全市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93件,判处刑罚240人,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震慑作用,同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如审理的贵州宏泰有限责任公司重大污染环境一案,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对个人和单位分别判处罚金2000元、100万元。

三是依法保障涉生态环境民事权益。妥善处理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6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和修复功能。

四是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案件。全市法院审结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审查案、行政管理等行政案件共计205件,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如审理的西秀区检察院诉某农林牧水局怠于履行水土保持费缴纳的监管职责案,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监管职责。

五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市法院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除判决被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同时责令被告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或印发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和警示教育多赢的良好办案效果。在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安顺中院就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了专项报告并获得“满意”测评等次。

凝聚司法活力

优化审判机制

一是建立多元协作机制。安顺中院与云南省曲靖中院就建立完善《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座谈并建立协作机制。安顺中院与市检察院、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就林木类犯罪案件生态司法修复出台《关于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工作的意见》。

二是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行司法确认。如市生态环境局与亿利生态贵州有限公司及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一案中,两公司以替代修复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不仅实现了对生态环境污染行为的多元化处置,而且修复方式更为具体,也更有针对性。

三是加大公开巡回审判力度。重视司法裁判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作用,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到当地开展巡回审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政部门人员、村支两委等基层干部参加旁听庭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警示一方。如平坝法院到紫云县格凸河畔羊场村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通过以案说法,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全市法院将持续秉持绿色司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勇于担当,展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新作为,为建设天蓝、地绿、碧水的新时代富美安顺提供更优、更强、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标题:《安顺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 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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