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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户化解纠纷 促使当场履行协议

2021-03-01 16: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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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户化解纠纷

促使当场履行协议

01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19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办公室的电话响起,电话的另一端传来原告郝某焦急的声音:“董庭长,我的腿现在还不能下地走动,明天就要开庭了,我又没委托律师,这可怎么办呢……?”

数日前,该院交通事故法庭受理了原告郝某诉被告许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定于2021年1月20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此案。接到郝某电话后,法庭庭长董盈利法官及时核实情况后,考虑到郝某年事已高,且因交通事故伤情未愈,无法亲自参加庭审活动,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原告家“炕头”上。

02

案件经过

次日上午,法官们来到了87岁高龄的原告郝某家。郝某与儿子儿媳租住在一个狭小的车库内,其伤情虽已有好转,但仍需到医院进行复查疗养。为使郝某尽早拿到赔偿款,董盈利庭长决定先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数额及给付方式分歧较大,加之双方亲戚欠缺法律知识、人多口杂,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此,法官首先与双方亲属们聊起了春节期间的生活,逐渐缓解了双方的紧张气氛,之后又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董盈利庭长坐在炕头上也和原告唠起了家常,老人颤巍巍地说“大过年的,他撞我也不是故意的,遇到这事也是没办法……”等心里话。最终,通过法官对原被告进行情与法的交融调解,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很受感动,均表示各退一步并达成协议,被告刘某共给付郝某交通事故赔偿款229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03

结语

近年来,该院交通事故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拓展便民利民审判工作机制,让司法接近大众、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法官“上门”审理这种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官便民利民办案、一心为群众着想、主持公平正义的司法情怀,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文字:董盈利

原标题:《法官入户化解纠纷 促使当场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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