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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丨开学了,你应该知道这些法律知识

2021-03-01 18: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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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来了,不少家长感叹终于解放了。但是!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可远不止这些。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上一课。

我们知道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我国的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也是有着特殊、优先的保护,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新学期,家长应当知道这些法律知识。

关于未成年人

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是怎样定义的?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呢?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而且,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主要体现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

——以下情况 需要注意——

未成年人在校园受伤害,谁担责?

基本案情

大雄和胖虎为团结小学的同班同学,某日下午下学后,大雄和胖虎等6名同学按照班内值日表的安排打扫教室,打扫结束后在校园内行走过程中,胖虎用笔盖将大雄的左眼戳伤,伤情严重。

事发后,大雄的父亲带大雄前往医院就诊。大雄一年中进行了三次眼科手术,治疗期间由其父母进行护理,出院时诊断大雄的左眼受伤,视力严重受损。

大雄的监护人认为本次事故影响了大雄的正常发育和正常接受教育,给大雄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于是将胖虎及团结小学以及团结小学投有保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本故事人物均为化名)

裁判要旨

法院审理认为,胖虎作为大雄受伤的直接侵权人,其本身存在过错,但是胖虎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大雄放学后被老师安排打扫教室,之后在没有任何教师和校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校园内因胖虎的行为遭受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存在。该事实暴露出团结小学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管理漏洞,也反映出校方在平时的安全教育上的不足,该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故团结小学对本案中伤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因团结小学在保险公司为大雄投保有校(园)方责任险,团结小学应承担的责任在保险限额内,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本案案情,并结合上述过错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团结小学承担80%的赔偿责任,胖虎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予以改判。经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校园伤害的典型案例。原告诉请能否得到支持、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以及各被告对原告的诉请如何承担责任是本案的焦点。

本案中,大雄及胖虎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团结小学接受学校教育管理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致使大雄眼部受到伤害。反映出校方在平时的安全知识教育上存有不足,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管理漏洞,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应当对本案伤害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责任。

胖虎作为大雄受伤的直接侵权人,其本身存在过错,但是胖虎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用法律向校园暴力说“不”!

校园暴力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打人和抢东西这么简单,恶作剧、孤立别的同学……这些精神上的暴力才是最可怕的。然而,对于校园暴力在很多家长看来没什么问题,只是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不用过于关注。

很多施暴未成年人认为他们并不用对自己的暴力行为负法律责任,其实并不是这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怎样让暴力远离校园

1、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2、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3、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处世经验和能力。

4、家长要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5、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不要沉迷于网络。

6、给予孩子更多家庭关爱、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尤其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应付出更多关爱在孩子身上,避免产生自卑、孤僻性格。

7、平日教育孩子时,不要采用打骂等极端行为,否则会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

8、对孩子爱之有道,不要一味的满足其要求,言听计从。适当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孩子坚强品格。

9、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校园暴力问题,加强打击力度。

校园暴力该如何应对和防范?

1、告诉孩子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

2、必要时,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

4、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

5、教育孩子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

6、给孩子的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

7、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8、上下学、独自出去找同学玩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不要天黑再回家,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9、学校定期开展心理、思想道德课程教育;适当组织同学间的协作活动,加强团队互助意识。

“熊孩子”打赏主播的钱能要回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未成年人触网的机会越来越多。受今年疫情影响,很多中小学生只能长时间在家中上网课,接触网络的时间变得更长。一些未成年人不能合理使用互联网,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和直播平台,加之父母监护不到位,大额充值网络游戏和打赏网络主播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父母对此毫不知情,直到自己账户中的钱少了甚至没了才发现。

基本案情

年仅7周岁的“熊孩子”诺诺暑假在家,闲暇之余拿起妈妈的手机打开某直播平台看直播。浏览十分钟后,诺诺突然刷到一位能歌善舞的美女主播的直播页面,并惊奇的发现当别人刷礼物时,美女主播会说“么么哒”。于是诺诺也尝试着刷了几个快币,接着美女主播说了声“么么哒”。顿时“熊孩子”诺诺成就感爆棚,一发不可收拾,在两个小时内向美女主播接连打赏20余万元。而这20余万元,是“熊孩子”诺诺的爸爸和妈妈准备买房交首付的血汗钱。

因“熊孩子”诺诺将20余万元打赏了主播,其爸爸和妈妈也将延期交付房屋首付款,因违约行为随时面临着被开发商起诉的风险。“熊孩子”诺诺作为一个年仅七周岁的孩子,打赏直播20余万元,其爸爸妈妈能要求直播平台返还这笔钱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即按照法律规定,“熊孩子”诺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诺诺通过直播平台打赏美女主播20余万元的行为无效,爸爸妈妈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这20余万元是“熊孩子”诺诺打赏支付的,就可以要求直播平台予以全部返还。

关于未成年人打赏的更多细节

杨紫作为“民法典普法大使”

来为你解答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孩子沉迷于网络游戏,你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法律还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开学季!家长们不交“陪读税”

孩子们回到校园,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举家搬至学校附近,买房、租房陪读早已成为不少家长的不二之选。每到升学季,热门学区附近咨询租房的房客激增,随之而来的是,学区房租金居高不下。面对高昂的陪读成本,有不少家长愿意埋单。但是,家长们除了要面对高昂的“陪读费”之外,也要考虑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或孩子毕业后,产生的矛盾纠纷。

学校周边居住性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为改善学习、休息环境,以整套房屋租赁为主。二是学校周边住房租赁多有房屋中介机构参与其中。三是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增加。

房屋租赁纠纷产生原因有:一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欠缺,合同约定不明。部分承租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缺乏经验,部分重要事项及细节问题,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以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二是中介机构不诚信导致纠纷频发。部分非正规中介机构在未掌握房源的情况下,通过低佣金、低租金来骗取看房费获得非法利润。案发时相关的中介人员往往都已离职,甚至相关门店都已关闭,导致租户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三是当事人法律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合同双方也更多地会拿起法律武器,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租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本注册等信息。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并注意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千万不要相信路边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及招租信息。

2、应注意租房合同条款,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均要注明清楚。与中介机构及房屋出租者口头协商的内容,也要形成书面条款写在合同中,避免因责任归属不清,影响押金的退回。要明确哪些家具家电损坏,租户必须赔,哪些是房屋出租者需要维修的。

3、物业交割也要清楚,明确水电、燃气费、电话宽带等租房前有没有产生的费用。还特别要注意核实房屋出租者的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避免“二房东”转租受骗。

4、慎下“定金”。“定金”是担保合同履行的保证金,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出租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将扣除不返还。

温馨提示

租房过程中,消费者要懂得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要验明有效房产和身份证明,看清楚合同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了解房屋状况,选择合适房屋。租赁学校周边居住性住房时,不轻信出租人或中介机构的单方描述,做好实地验房工作,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增强防范意识,避免租房“陷阱”。

租赁房屋尽量选择具有租赁代理资质且市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不要为了节省中介费与中介公司的经纪人私下交易,对聊天记录、微信记录、签订的合同、缴纳的费用和房屋原貌等拍照存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法院提醒丨开学了,你应该知道这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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