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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霍林郭勒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我市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已全面开展,为了保证作业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1年2月底-12月底。
二、作业区域
霍林郭勒市境内。
三、作业设备类型
增雨(雪)采用移动式火箭作业和烟炉燃烧烟条(车载移动式火箭2部,固定地点烟炉2部)。
四、注意事项
(一)增雨火箭弹属军工和爆炸危险品,国家规定允许有一定的瞎火率即哑弹。广大群众若在作业区内发现未爆炸的哑弹或火箭弹残体残骸等,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会同当地气象局组织处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挖弹、拆弹,以免发生危险。
(二)如发现丢失弹药或发生作业安全事故后,请保护现场并要求事故地旗县气象局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当地公安机关、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以明确事故责任,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三)作业时,禁止非作业人员围观;作业出现故障,要迅速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四)各作业单位要严格遵守作业请示的制度,得到批复方可作业,作业不得超过批复的时限,在接到指挥中心停止作业的指令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严格遵守。
原标题:《霍林郭勒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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