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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果如何?这份答卷很有内容……

2021-03-01 09: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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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公众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说明: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或者您也可以向我们投稿,投稿邮箱:szslhqrmfy@126.com。

2020年1月15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深圳两级法院全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以来,深圳法院始终坚持完善制度规范、鼓励基层创新实践、强化试点任务协同推进、在全面提升纠纷化解效能的同时,高度关注当事人诉讼权利,新型诉讼程序制度优势持续释放,交出了深圳法院在这项重大改革中的“期中答卷”。

2021年2月26日,深圳法院专门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座谈会”,会上通报了试点以来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两级法院一线法官围绕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深化改革试点、为民事诉讼制度完善提供更多有益的实践检验和深圳经验。

下面

就让鹏法君带领大家来看看

深圳法院的这份“期中答卷”中

都有哪些精彩回答

01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确保新型诉讼程序用准用足用好

围绕最高法院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制定关于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五项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配套制定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办法、民事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简单速裁类案检索意见等制度。

02

系统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诉前解纷更加专业高效权威

2020年,深圳法院引入特邀调解组织261家、特邀调解员2138名,诉前成功化解纠纷3.9万件,对人民调解组织、特邀调解组织做出的9330件调解协议依法裁定确认有效。

科学培育特邀组织职业规范

福田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特邀调解员分类分层分级管理模式,并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广,深圳中院制定特邀调解名册管理规范,明确入册资质标准、分级管理规范、绩效考核体系。

健全类案专业调解模式

将知识产权、证券期货等类型化案件委派给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做好特邀调解组织专业能力培育。

举个栗子,宝安法院依托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对涉及40余家KTV的322起侵犯著作权案件进行集体调解,一揽子高效解决纠纷。

支持专业调解市场化收费

支持专业性较强的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市场化收费,激励专业人才投入更多精力精准解纷, 93件案情复杂的商事纠纷通过协议收费方式成功调解。

畅通特邀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

准确把握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范围、审查标准,明确司法确认审查的流程规范,强化虚假调解风险的防范机制。深圳中院对一件标的额超过12亿元的金融纠纷做出司法确认。罗湖法院、宝安法院分别以特邀调解员和司法确认法官的姓名为调解工作室和司法确认工作室命名。

推广“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模式

利用深圳法院多元解纷“融平台”和街道社区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的有效对接,为人民调解和特邀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便捷衔接提供支撑,司法确认周期缩短到半小时。

看看基层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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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法院设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与香港、澳门等多家仲裁、调解机构合作,探索由港澳籍特邀调解员调解跨境商事纠纷,被最高法院点名表扬。

福田法院、龙岗法院实现司法确认工作室在街道社区全覆盖,成为基层治理的精彩名片。

03

充分释放小额诉讼程序优势

一审终局快捷解纷

2020年,全市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3万件,同比增长3.7倍,其中491件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纠纷,当事人通过约定选择适用小额程序实现快速结案。推广坪山法院“小额诉讼三维叠加模式”,实现小额纠纷立案适用渐进分层、集约审理全面覆盖、多元力量立体推进。

确保小额程序“当用尽用”

对于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不属于小额诉讼六类负面清单的案件,一律立为小额诉讼程序,后续审查确有必要的方可进行程序转换,从立案登记入口把关,大量简单金钱给付案件实现一审终局。

前移关口引导合意选择程序

对进入诉前联调程序的5-10万元的简单金钱给付类纠纷,明确要求调解员应询问当事人是否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通过司法建议和监管机构督促协调,推动金融、物业、物流等企业在格式合同中依法设置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的条款。

集约集中提升小额纠纷审理效率

专门设立小额诉讼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压缩流转环节。采取“要素式庭审+要素式文书”的集约审理模式,提高小额诉讼审理效率。

04

全面简化简易程序审理方式

诉讼案件流转持续加速

2020年,深圳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14.3万件,是试点前的1.8倍,简易程序简便灵活快捷的优势得以有效发挥。

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试点授权,改变过去公告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状况,对1.8万件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审理周期缩短20天。

探索更加高效的庭审方式

盐田法院率先试行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记录,充分发挥办案全流程无纸化良好基础,利用语音转换技术同步誊录文字,大量节省人力资源,庭审平均用时缩短63%。

拓展文书简化覆盖范围

深圳中院指派不同基层法院结合辖区高发纠纷类型,制定信用卡、民间借贷、物业合同、旅游合同、车辆挂靠等14类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样式,文书简化针对性进一步加强。

05

有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

实现司法资源精准配置

试点以来,适用独任制审理一审案件27.1万件,是试点前的2.3倍,二审独任制审结案件5512件,平均审理周期37天,较试点前缩短近一半时间。通过试点,形成了基层法院“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辅”与中级法院“合议制为主、独任制为辅”的审判组织格局。

细化独任制扩大适用标准清单

做好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二审程序之间的关联衔接,采取“纠纷类型列举+负面清单”方式,进一步明确独任制普通程序“事实不易查明”的标准。

系统衔接繁简案件识别标准

只有经过甄别后符合条件的简单速裁案件才能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理,通过繁简分流官、独任法官双重把关,严格审查二审独任制案件的必要性,不宜独任的及时转为合议制审理,充分体现二审程序“合议为主、独任为辅”的理念思路。

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异议权

制定上诉案件不开庭审理工作规程,规范书面审理等简化程序,赋予当事人对二审独任制审理、不开庭审理方式的异议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06

推广运用电子诉讼模式

科技赋能提升司法体验

目前,深圳移动微法院注册用户已超过13万人,2020年在线立案30余万件,在线庭审案件2.7万件,完成有效电子送达23.6万次,电子送达成功率超过80%,运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裁判文书超过4万份。

依托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大力推行无纸化办案提升诉讼效率,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办案32.4万件,“智慧”诉讼的加速度让当事人收获了更好的司法体验。

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

深圳中院制定《微法院庭审建设标准》利用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拓展移动微法院在电子证据智能存证、破产微法庭、远程司法确认等方面的新功能。从全面引导、规范应用和加强考核等方面构,大力强化移动微法院的应用广度和深度。

破解电子诉讼规则和技术难点

龙华法院制定在线庭审案件正负面清单,细化适用在线庭审的具体案件类型和规范要求。依托区块链技术,前海法院开发应用电子证据智能存证云系统和安证电子送达平台,实现电子证据交换和电子送达全过程全节点数据留痕。南山法院完善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系统,构建政法联盟链,确保电子卷宗可互信、可诉源、防丢失、防篡改。

全力推广电子送达方式

深圳中院与市场监管局合作上线商事主体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地址承诺系统,实现E网送达线下功能与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模块升级对接。

通过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试点政策对激发制度活力、释放程序效能、提升司法质效的作用已经在深圳地区持续彰显,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以及电子诉讼模式的完善,对于矛盾纠纷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起到了显著促进作用。

2020年,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9.6万件,同比多收9.6万件,上升16%;在先后抽调563名干警到一线抗疫的情况下,办结案件59.3万件,同比多结8.9万件,上升17.7%;法官人均结案536件,同比多结44件。

最高法院公布的第九批全国法院改革案例中,福田法院特邀调解分级管理、深圳中院优化司法确认2项试点工作经验入选。(��深圳法院司法改革喜见新成果,全省唯一入选三例!

原标题:《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果如何?这份答卷很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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