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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法院用歌声、法律赞美保护长江

2021-03-01 18: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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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长江留住绿水青山,让民族记住乡愁诗意”。2021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天,江阳法院干警来到酒城泸州长江之滨,歌唱长江,并向群众发放保护长江宣传单,倡议群众尊重自然,保护长江生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杜绝一切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

江阳法院自2017年7月8日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件,对3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涉及国家财产损失128万余元,为国家挽回损失265万余元。同时,办理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2件,对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均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涉案处罚金额达125万余元。

近年来,江阳法院积极组织参与环资保护联动,形成保护合力。2020年6月1日,江阳法院与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重庆市江津区法院、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重庆市涪陵区法院、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强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2020年11月3日,江阳法院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在江阳区长江之滨联合开展集中销毁非法捕捞器具、增殖放流活动,其中集中销毁涉渔“三无”船舶8艘、非法捕捞网具56副、电鱼器具85套、鱼竿338根以及其他工具117套。

同时,江阳法院增强环资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环资审判调研。2020年6月5日,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中,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泸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餐饮业业主、省市10余家媒体100余人到庭参加庭审旁听,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公开直播,审理过程中1.3万余名群众通过网络旁听庭审,引起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强烈共鸣。该案审判程序规范标准,被评为“泸州市第五届十佳庭审”。由院长牵头撰写《环境污染刑事司法保护中生态修复问题探究与路径设计》一文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课题”。

接下来,江阳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用司法力量为长江生态保驾护航。

原标题:《江阳法院用歌声、法律赞美保护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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