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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到家门 纠纷调解又受肯
2021-03-01 17: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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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镇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原、被告虽自愿结婚八年有余,且共同生育两个女儿,但因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加之被告性格暴躁,经常殴打原告,还有赌博、酗酒的恶习,原告与被告分居生活多年,夫妻感情已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
人民法院立案后,在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时,了解到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争议很大,而且被告表示不会出庭应诉。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以缺席审判方式判决离婚,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便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处理。
开庭当天,开庭时间已到,被告仍未到庭。承办法官又把巡回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在双方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办案人员又耐心的进行释法说理,设身处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并从社会、家庭、生活、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帮他们分析问题,解开了各自的心结,最终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法官通过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办案,把法庭设在村寨家里厅院、田间地头,切实把巡回审判工作做实、做细、便民,使矛盾尽快得到化解。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
作者:张泽宇
审稿:杨开兴
原标题:《巡回法庭到家门 纠纷调解又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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