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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小心你身边的网络电信诈骗

2021-03-02 15: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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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童某、雍某、董某某、帅某某、陈某某

诈骗、传授犯罪方法案

简要案情

2019年2月,被告人陈某某伙同林某某(另案处理)到越南胡志明市实施诈骗,期间,林某某让被告人童某找人到越南实施诈骗。2019年2月26日凌晨,童某邀约被告人雍某、董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雷某(另案处理),董某某邀约了帅某某,从重庆乘飞机到达越南胡志明市。林某某将童某等人安排到越南胡志明市平新郡145号三层楼房内,并离开陈某某等人,转而组织被告人童某、雍某一行人实施诈骗。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童某、雍某等人在越南胡志明市,虚构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婚恋网站及软件上以谈恋爱为由寻找聊天对象,让对方在林某某等人购买的虚假网站上代玩赌博游戏,诱使对方相信该网站可以赚钱并提现。待骗取对方信任后,诱骗对方在该网站上注册,充值,成功充值后便使用技术手段让对方无法提现,并以公司正在内部调查等各种理由,让对方删除自己并清空聊天记录。每一笔诈骗所得,按个人10%与团队1%的比例给每个人提成。在越南胡志明市期间,被告人雍某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8日以“黄振东”的名义诈骗被害人汪某某人民币184015元,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6日,以“黄天华”的名义诈骗练某某人民币16500元,诈骗丁某某人民币49100元,诈骗刘某某人民币141240元。在越南实施诈骗期间,雍某分得人民币32000元,童某分得人民币20000元,董某某分得3700元。

2019年3月初,经陈某某同意,林某某组织雍某等人,到陈某某租住的胡志明市81号楼学习诈骗方法,陈某某等人将诈骗所用手机提供给雍某等人,供其学习诈骗方法与聊天技巧。

案发后,被告人童某退赔了被害人汪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1000元;被告人雍某的亲属已退赔被害人汪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7000元。被告人童某的违法所得及用于继续为实施诈骗做准备的人民币86978.05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冻结。

裁判结果

2020年9月25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0元;判处雍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0元;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判处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在境外虚构身份通过在交友平台获得他人信任后,诱骗他人到可自行修改技术参数的虚假赌博网站注册并投入资金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典型案例。随着电信网络犯罪的蔓延以及婚恋网站信息的曝光,尤其是网络平台中无法正确核实身份以及信息不对称等社会问题,更是让大批诈骗分子有机可乘,这类犯罪团伙有组织、有安排、分赃体系健全,作案手段严密,严重吞噬了社会信任、动摇了社会稳定。防止网络电信诈骗,助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提高全民防范意识以更好地应对各类诈骗。

来源:刑庭

原标题:《警惕!小心你身边的网络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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