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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家暴,法官教你这样防守反击

2021-03-02 19: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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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是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五周年,该法的实施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强调了对家暴的“零容忍”原则。

近年来,广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始终坚持以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家庭伦理为目标,以柔性司法构筑妇女儿童刚性保护,率先出台人身安全保护令,探索快速受理、快速审查的做法;联合省妇联率先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切实解决家暴案件举证难、调查取证难、家暴认定难等问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家暴受害人提供精神疏导,对施暴者给予心理干预等。

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6.5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65份,同比增长18.8%;全省79家法院聘任865名家事调查员,成为协助法院化解家事纠纷的有力助手。

今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还明确指出,家暴等导致离婚,应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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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法官教你勇敢说不

分手暴力可构成犯罪

黄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江某发生争吵,随后拿起菜刀将江某身体多处砍伤,将14岁女儿的头、面部砍伤。经鉴定,江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女儿为轻伤二级。该案审理过程中,两被害人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请求对黄某作出轻判。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黄某主观恶性较大,悔罪不深刻,虽然两被害人出于亲情对其表示谅解,请求予以轻判,但对黄某从轻的幅度应当从严掌握。综合黄某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五年。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管教子女应有分寸

顾某与女儿谢某灿(6周岁)、儿子谢某林(9周岁)租住于深圳市宝安区某出租房期间,多次使用晾衣架、棍子等殴打两子女,致使谢某灿躯干部及四肢软组织损伤、表皮剥脱,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18年6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将顾某抓获归案。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虐待其未成年家庭成员,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故依法以虐待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人身保护令不是纸老虎

妻子刘某因家庭矛盾被丈夫蒋某殴打,报警并入院治疗,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刘某面临家庭暴力风险,遂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禁止蒋某骚扰、跟踪、殴打、威胁刘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蒋某在刘某租住住所200米范围内活动。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蒋某并未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继续对刘某进行骚扰、辱骂及殴打,导致刘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入院治疗。因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蒋某拘留十日。

这些问答教你快速掌握

家暴“反击法”

发生家暴情况后有哪些救济途径?

法官:反家暴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一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家暴受害人应收集和保存哪些证据?

法官: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因此,家庭暴力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但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反家暴是全社会的责任

需每一位公民的共同努力

共筑反家暴防线

对家暴“零容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编辑部

原标题:《面临家暴,法官教你这样防守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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