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吕梁岚县:交通肇事后逃逸?严惩!

2021-03-03 16: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群众过节,警察站岗。春节期间,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成功破获2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有力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15日18时18分许,刘某某驾驶号牌为A5***P号小轿车,沿岚县县城岚河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德庄饭店附近路段时,与停靠路边苏某某驾驶的号牌为晋AF***1号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某驾车扬长而去。

2021年2月19日21时0分许,李某某驾驶晋A1***2号车,沿岚县民政局巷内道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停靠路边李某某的晋AV***M号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李某某并未下车查看情况,直接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两起逃逸事故发生后,岚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认真开展现场勘查的基础上,通过遗留现场的痕迹物证,调取沿线监控,锁定嫌疑车辆,在数小时内便破获了上述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将肇事司机成功抓获。

吕梁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现场,切不可逃逸妄图逃避法律制裁。一旦抱着侥幸心理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吕梁岚县:交通肇事后逃逸?严惩!》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