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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损毁苗木引纠纷 柳江法院联合调解促和解

2021-03-03 17: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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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柳江法院穿山法庭联合柳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Part 1

案件详情

2020年5月,广西桂柳高速公路公司将位于柳江区穿山镇附近路段的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发包给某集团公司(下称施工公司)进行施工。

因施工位置紧邻广西某园林花卉种植企业(下称园林企业)种植苗木、花卉的园区,该施工公司在施工时,在没有取得园林企业的同意,也没有告知园林企业施工有可能损害苗木、花卉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导致园林企业种植在园区范围内的三角梅、樟树等800余株植物被挖断。在施工的过程中,园区的电缆也多次被挖断,园林企业的部分电器因此遭到损坏。

被损毁的苗木

△被挖断的电缆

为此,园林公司多次找到广西桂柳高速公路公司以及施工公司协商赔偿问题,均未果。

Part 2

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20万元

2021年1月,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园林企业将广西桂柳高速公路公司、施工公司诉至柳江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20万元。

3月1日,该案在穿山法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广西桂柳高速公路公司认为,自己并不是实际施工方,与园林企业的损失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承担过错。施工公司则认为园林企业提交的损失清单系其单方面制作,不认可其诉请的赔偿金额。因各方争议较大,法庭调解不成。

Part 3

联合调解促和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考虑到尽快解决纠纷才能将各方的损失减少到最低,于是委托柳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与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案件现场,清点受损植物的数量及查看受损电器的损坏程度。

△清点受损植物

清点结束后,原被告双方提出对受损植物申请鉴定,法官考虑到司法鉴定耗时较长,不利于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也不利于实现双方受损利益最小化的目的,遂释法明理,讲明利弊,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管委会工作人员也从情理的角度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与管委会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施工公司愿意一次性赔付园林企业11万元,园林企业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穿山法庭积极探索经济开发区的多元化解纠纷模式,通过协调管委会,打造“法庭+管委会”模式,对涉及企业纠纷采取多元调解,尽最大努力实现涉企纠纷的有效化解。

供稿 | 穿山法庭 韦婷婷

原标题:《修路损毁苗木引纠纷 柳江法院联合调解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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