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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1-03-05 19: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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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至5日,延津县隆重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3月4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超同志代表延津法院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经会议表决,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100%的赞成率获得通过。

报告指出,2020年,延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65件,结案7322件,结案率94.29%,同比上升3.9%,结案率创历年新高。报告从"战疫情、助复产,助推两个战场'双胜利'" "保稳定、促发展,助推延津大局'高质量'" "抓整改、提素能,助推队伍建设'高水平'” "走出去、请进来,助推司法公开'全方位'"四个方面全面回顾了延津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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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疫情、助复产,助推两个战场“双胜利”

一是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筑牢健康安全防线。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利用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防控疫情的部署要求,组织全院170名干警进网格、进街道、进社区参与联防联控。在院党组号召下,全院干警通过各种渠道为武汉、我县抗疫捐款捐物2万余元。

二是线上服务、远程办案,确保审判正常运转。及时通过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发出《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提示》《关于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申诉信访接待大厅的通告》,引导当事人网上办理立案、缴费、阅卷、开庭、调解等诉讼事宜,全年为当事人和律师进行网上立案1769件、网上缴费1309笔、网上阅卷254次、网上开庭530件,网上送达3872次、12368热线咨询465次,实现了在线诉讼服务和在线庭审常态化,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我院网上办公办案先进做法被省高院豫法阳光专题报道。

三是发挥职能、助力复产,提供精准服务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促进发展、稳定预期、保障民生的功能,围绕《延津县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切实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二、保稳定、促发展,助推延津大局“高质量”

一是深入推进平安延津建设。持续加强平安延津建设,全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60件,审结440件。其中审结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案件42件56人,审结盗窃、利用网络诈骗等案件138件213人,依法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法定标准,全年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16人,无一例发还改判。强力“打财断血”,加大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没收涉黑恶财产价值2.1亿余元,执行到位金额和执行到位率均排名全市第1位。落实涉黑涉恶“一案一司法建议”,发送司法建议4件,促使有关部门及时堵牢行业监管漏洞、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我院审理的王振龙涉黑案,被省扫黑办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精品案件”,承办人吕晓东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疫情防控期间,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突发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审理假借销售防疫口罩诈骗、妨碍公务等涉疫情刑事案件8件,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产权及合法权益。积极开展“6+1”专项行动,深入企业问计问需,全年共实地走访企业38家、电话回访企业164家。走访中,共向企业发放《民法典》600余本,《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100本。为正大集团新乡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延津县太行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无刑事和失信情况证明,支持其健康发展、顺利上市。紧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大项指标,研究制定措施,提升审判质效,全年共审结营商环境五类合同案件611件,执行到位金额5825.07万元。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妥善审理了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力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燊宇置业有限公司、佳源热力有限公司、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帮助“危困”企业脱困重生、推动“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助力产业集聚区企业战略重组、“腾笼换鸟”,既实现了闲置和低效用地充分利用,又为国家挽回税收2600余万元。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成为全省首例破产和解案件,成功经验先后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媒体报道。

三是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应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平台,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385件,给予受害人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纠纷等涉疫情民商事案件,为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理念,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9件,推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坚持以案说法,强化规范指引,审结物业服务案件57件,同比下降12%,促进物业业主共赢和人居品质提升。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依法维护军属合法权益。对省高院交办涉嫌职业放贷的8人153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将7人列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有序发展,维护金融安全和秩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9844元,对生活陷入困境的2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

四是积极推动法治延津建设。积极应对在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行政争议,依法支持政府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坚持为大局服务,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环境治理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保障大局发展平稳。稳妥审理工伤认定、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尽力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的认可度。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38件,审结137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66件,撤回申请8件,准予执行58件,有力地规范、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结合《民法典》贯彻落实,组建宣讲团,深入乡镇机关、社区村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余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是切实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网络拍卖平台、案件管理系统等,进行线上立案、查控处置、案款发放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全年执结案件3033件,执行到位金额3.42亿元,执行到位率排名全市第1,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排名全市第3。对穷尽措施后仍“执行不能”的案件,让权利人参与、知晓办案过程,理解、认同结案方式,执行宣传工作排名全省第1。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503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235人次,限制高消费2537人次。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共拘传319人次,拘留33人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人。

三、抓整改、提素能,助推队伍建设“高水平”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成果,不断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举办专题学习12期,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主动接受政治巡察。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4月23日至6月24日,我院党组积极配合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全面向巡察组汇报我院党组、纪检、人事、财务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8项问题,我院党组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作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院落实落地的重要保证,深入研究剖析,细化整改方案,狠抓补缺补差。经过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我院党组和全院干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认识更加统一、行动更加坚定,巡察整改的成效得到初步显现。

三是全面提升能力素养。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党组积极转变观念,倡导干警们利用封闭外出、居家休息、单位值班的有利时机,积极利用学习强国APP、“移动微法院”、钉钉、微信等学习平台,推送学习资料,组织视频培训,广泛学习党建政治、司法实务、审判管理等各个方面知识。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县委及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民法典培训40余次,推动全院干警结合审判实际,以学促思,以学促用。

四是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结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违法违纪案、新乡市刘森违法违纪案、延津县司天奇违法违纪案等开展“以案促改”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要求干警遇到说情打招呼一律通过电子平台进行记录报告,全年,共记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12人次。围绕从业限制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建立离职人员台账和干警近亲属律师从业情况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利用微信等多种形式推送廉政家书和节日廉洁预警信息,全年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四、走出去、请进来,助推司法公开“全方位”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坚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题汇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旁听案件庭审、参加信访案件听证67人次,开展座谈等活动4次,对代表委员关心的2起案件,及时进行沟通、督办、反馈。

二是依法接受司法共同体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办理检察建议3件。联合县司法局、河南思远律师事务所、河南众硕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座谈会,征求律师意见建议,积极营造相互监督、相互尊重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阳光司法,推进“互联网+司法公开”新模式,依托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公开网、法院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直播庭审376场、公开裁判文书4137份、发布典型案例29件,全方位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告还提出2021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开展“审判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为延津“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以优异的司法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各代表团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20年的工作情况,对2021年提出的的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能有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代表们希望县法院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原标题:《聚焦“两会”|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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