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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2021-03-05 17: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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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审判是司法机关延伸社会治理的切入点。近年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在家事审判中积极创新,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前即开展多项契合民法典精神的审判实践探索,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弥合婚姻解体对身处困境当事人的伤害,最大程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0年,庐阳法院委托(派)家事调解员调解的案件638件中,调解成功465件,调解成功率达84.1%,审结家事类诉讼案件600件,调解、撤诉结案539件,调撤率近九成,为和谐化解家事纠纷提供了“庐阳经验”。

01

创设冷静期

为冲动型离婚踩一脚刹车

2017年2月,22岁的笑笑和小峰相识。当时,笑笑在做微商,小峰在打零工。相识3个月后,两人便步入婚姻殿堂,次年1月,两人的女儿出生。很快,家庭生活的琐碎摩擦取代了恋爱的甜蜜浪漫,随着家庭琐事的增多,加上经济拮据,这对小夫妻争吵日渐增多。2018年11月,笑笑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他脾气暴躁,孩子出生后,不仅不关心我,也很少照顾孩子,不顾家……”笑笑向法官诉苦。

“为了让她们母女生活更好点,我每天打两份工,压力比较大,也比较辛苦,所以脾气有点暴躁,以后我会改的……”小峰当着法官的面承诺。

小峰态度坚决,不愿意离婚,笑笑的态度也渐渐软了下来,答应给小峰一次机会。经过调解,两人同意设置六个月婚姻冷静期,六个月内两人均不得到法院起诉离婚。

小梅跟小鹏也是闪婚后又想闪离的年轻夫妇。2017年,只有24岁的小梅跟小鹏通过相亲网站相识,当年年底两人结婚,次年5月,女儿出生。婚后,小梅发现小鹏好赌,为此欠下不少赌债,经常有人到家里要赌账。婚后不到一年,小梅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小鹏恳请小梅:“以后不会赌博了,希望再给我一次机会……”鉴于这对夫妻是第一次诉至法院离婚,且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小梅也答应给小鹏6个月的考验期,法庭给这对夫妻设置了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法官说法

不同于民法典当中设立的冷静期,2018年,庐阳法院率先在全省试点诉讼离婚冷静期,即在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又无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婚姻设置六个月的冷静期,六个月之内,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允许到法院提起离婚。一旦六个月期满,夫妻感情还未能改善,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要求离婚。截至2021年2月底,该院一共为284对夫妻设置婚姻冷静期并制发民事调解书,从目前的数据来看,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冲动型离婚,挽救了可能挽救的婚姻。

LYFY

02

设立“居住权”

为孤独的离异女性寻一处居所

2013年,时年16岁的小文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19岁的小强。两个心智还未成熟的孩子在父母的撮合下于2014年11月举办了婚礼,由于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直到2018年两人才领取结婚证。由于小文患病一直在治疗,无法生育,加之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吵架,积怨也很深。2019年,求子心切的小强提出了离婚。法院审理过程中,多次进行了调解,遗憾的是,这对小年轻对婚姻生活失去了信心,均表示愿意离婚。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小强答应补偿小文15万元,但小强一时拿不出15万元现金。而小文没有工作,也没有住处,如果这些补偿不兑现,小文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在法官调解下,小强答应自己外出打工,小文暂住在他合肥的房中,享有小强住房的“居住权”,直到小强付清15万元补偿款。

法官说法

离婚时只有22岁的小文实际上已经跟小强共同生活了6年,为了给婚姻解体后没有工作、居无定所的小文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法官特意在离婚调解协议中设置了“居住权”,用法律的温情给离婚的小文一丝慰藉。这也与今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居住权”的立法精神不谋而合。

LYFY

03

提倡婚检

为幸福婚姻加一层保护

2019年12月18日,经人介绍认识的小锦和小磊开心地完成结婚登记,但当天下午拿到婚检报告后便得知了一个坏消息:原来小磊是慢性乙肝患者。发现小磊的病情后,小锦一直和小磊分居。考虑到领取结婚证不久,加之双方父母的劝慰,小锦决定给小磊一段时间进行治疗。但在后期治疗过程中,小磊病情加重(由小三阳转为大三阳),这让这对90后小夫妻矛盾丛生。

2020年8月,小锦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锦向法官哭诉:“恋爱时,他瞒着我,我之前也没办法了解他有这种病……”

小磊对自己的疾病也很担忧,他同意离婚,但订婚、支付彩礼等先后花费了近20万元,他希望小锦对自己作出补偿或退还彩礼。经过法官调解,两人同意离婚,小锦退还小磊彩礼及其他花费共14万元。

无独有偶,27岁的洋洋也是通过婚检发现爱人有传染疾病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9年2月,经媒人介绍认识不到一个星期,洋洋便和女友蓉蓉见了家长,同年5月28日登记结婚。婚前,本就家境困难的洋洋东拼西凑才完成了“五万彩礼”的“指标”,迎娶蓉蓉。到了7月份,就在洋洋满心欢喜准备婚宴时,婚检报告出来了,蓉蓉梅毒螺旋体筛查可疑,9月,洋洋带蓉蓉到医院复查,结果确认蓉蓉患有梅毒。蓉蓉这才承认,她2015年就患上此病,但是否治愈自己并不清楚。洋洋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离婚,蓉蓉答应一次性返还彩礼15000元。

法官说法

当婚检由“必选”变成“自选”后确实体现了尊重公民人权和隐私权,给了男女双方最大的选择权和信任。随着强制婚检的取消,一旦婚后发现隐瞒疾病、患有不利于优生优育疾病再来离婚,必定会给当事双方造成一定的伤害。由此可见,婚检确有存在的合理性。一旦婚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的,可以依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中关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请求撤销婚姻。如果超过了一年时间,可以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LYFY

04

争夺抚养权

父母“赢”了,孩子输了

近年来,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办理离婚案件的难点之一。

2016年,和小啸结婚时,露露是某音乐平台上一名颇有名气的网红。小啸家庭富裕,出手阔绰,几次线下见面后,两人谈婚论嫁。结婚后不久,由于小啸要打理家族生意,经常不在家,一个人在家带孩子的露露感觉受到了冷落。结婚不到一年,露露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由于小啸不愿意离婚,法院以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相隔不到一年,女方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这次,小啸同意离婚,但是坚决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对此,露露不同意,但考虑自己在合肥没有住房,且工作不稳定,遂放弃了抚养权。小啸支付18万元补偿款给露露,与其约定了露露探望孩子的时间。

2018年,已有3套房的李金跟方华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地段最好的房屋给方华,剩下两套小一点的房屋归李金,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李金。李金又出资70万元,双方购置了一套房屋在方华名下,由方华每月还按揭。离婚后,李金经常出差,两个女儿由方华照顾,去年,当李金要求复婚时,方华不同意,李金以离婚协议明显不公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案件调解中,方华坚持以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为调解前提,而李金坚持要求重新划分财产,不同意变更女儿抚养权。经过家事调解员、办案法官4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方华,两人离婚后购买的房屋李金占68%份额,大女儿占32%份额。

法官说法

近几年,离婚案件的原告中女性占了大多数,女方在起诉离婚时,主张孩子抚养权的越来越多。这不仅是天然的母性使然,也是女性经济能力提高的表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无论父亲还是母亲获得了抚养权,对孩子来说,这场不能由他们决定的“争夺”,注定让无辜的他们成为最大的受害者。正因为此,庐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调解为主,以判决为辅,旨在用调解手段,弥合夫妻之间的裂痕,化解家庭之间的矛盾,最大可能地减少司法对婚姻的“硬性”干预,最大可能地在冰冷的法条中找到最温情的审判方式。

LYFY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文字:缪妍 成婷婷

原标题:《庐阳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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