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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倾力解纷争 兄弟和解纠纷了 ——玉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2021-03-26 19: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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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点击关注→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非常感谢陈法官、感谢唐助理,在我们兄弟俩之间的矛盾没有激化的情况下,帮助我俩顺利解决了执行问题,还缓和了我俩之间的矛盾。”调解成功后,申请执行人李甲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波法官及法官助理说道。

法官(右二)做双方思想工作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李甲与李乙系同胞兄弟,共同住在位于玉林市中山路南侧一幢5层自建房,二、三楼系李乙建造并居住,四、五楼为李甲建造并居住,之后李甲在五楼楼顶后半部分建房,李乙则在五楼楼顶前半部分安装铁门并上锁。下雨天,因五楼楼顶前半部分的排水口被垃圾堵住,导致积水渗入李甲的的房屋,积水也从楼梯口排出,影响李甲的日常生活。

2020年6月29日,李甲将李乙诉至玉州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乙解除五楼楼顶铁门的封锁,以便李甲及时清除楼顶的垃圾,方便下雨天及时排水。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李甲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李乙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李甲遂向玉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陈波收到执行案后,经初步分析,该案案情非常明确,强制执行也非常简单,打开楼顶铁门的门锁即可。但如果强制开锁,过后李乙可能会重新上锁,同时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他们兄弟之间的矛盾,如果能够做通李乙的思想工作,让他自行打开门锁,这样才能够做到案结事了。根据这个情况,陈波法官先安排唐助理到李甲和李乙家了解情况,初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与李甲和李乙约时间后,陈波法官和唐助理、黄助理一行三人到李甲和李乙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甲除了原来的强制执行申请之外,还提出一个要求,即要在五楼楼顶加盖一个铁棚,防止楼顶的雨水再次渗入自己的房屋,费用由李甲和李乙共同承担。

李乙同意打开楼顶的铁门,但有个条件,即五楼楼顶属于双方共有,李甲不能单独使用。关于在五楼楼顶加盖铁棚的费用问题,其认为李甲属于受益人,费用理应由他一人承担。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在调解过程中,陈波法官了解到兄弟俩之前也有一些积怨,李乙在被李甲起诉后,心里颇为生气,其为了出口气,以物权保护纠纷将李甲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甲拆除五楼楼顶后半部份私自加建的房屋,安装好五楼楼顶的排水和楼顶排污管的排气口。

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陈波法官劝解双方:“你们是同胞兄弟,大家因为这个问题相互起诉到法院,两兄弟因为这事而闹僵,难道打算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了吗?你们作为长辈的这么做也给子女们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我想你们也不希望把恩怨延续到下一代,让他们也像你们现在这样吧?你们是同胞兄弟,双方应该互谅互让,把矛盾解决好,大家舒心去打工挣钱,这不是更好吗?”。

听了法官的劝解,李甲和李乙都陷入了沉思。唐助理见状,趁热打铁在旁边积极进行劝和。最终,李甲同意一人承担在五楼楼顶加盖铁棚的费用;李乙同意李甲在五楼楼顶加盖铁棚,其自行打开楼顶的铁门,五楼楼顶为双方共有,双方互不上锁,除了晾晒衣服,不放置任何东西。

在陈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李乙自行打开楼顶的铁门。至此,该执行案顺利执结,李乙也同意到法院撤回其对李甲的起诉。李甲与李乙兄弟之间的矛盾纠纷顺利化解,案结事了。

玉州区法院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该院干警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倾力解纷争 兄弟和解纠纷了 ——玉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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