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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办实事】新乐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70万元案款即时履行

2021-03-27 10: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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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办实事

3月22日,新乐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次日即支付赔偿款70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

当事人张某自2018年开始在李某的厂子打工,2020年10月5日在工厂干活时被破碎机绞伤,当即右小腿离断,受伤后在石家庄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花费29万元,李某垫付了全部医疗费。考虑到后续的治疗费用张某要求李某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假肢费等一系列费用。

调解员白文占和梁平社在诉讼服务大厅进行调解

当事人到法院后,导诉台的工作人员将双方引导至诉讼服务大厅的调解室,由调解员白文占和梁平社对这起纠纷先行调解,两名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了解大致情况后,耐心地对双方进行调解,对李某主动垫付29万元医疗费、积极参与后续赔偿问题的行为表示肯定,也让李某考虑张某受伤后行动上的不便利及后续一系列的治疗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赔偿张某损害赔偿金共计104万元,扣除李某已先行支付29万元,一次性给付张某70万元,剩余5万元待人身保险理赔款到位后支付给张某。当日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因张某受伤行动不便,调解员前往张某家中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张某手中。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次日,李某便一次性支付了张某70万元。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员前往当事人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当事双方签署收据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新乐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学习教育活动融汇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向史而新,学史力行,转变作风,提升效率,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成效,各项工作彰显新活力、新气象。该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不仅帮助当事人高效快捷、低成本的行使了诉讼权利,也以双方均满意的结果顺利履行,免去了执行的麻烦,切实实现了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的目标。

文字|周晓楠

原标题:《【学党史 办实事】新乐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70万元案款即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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