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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红颜知己”,你怕了吗?
1
这世上不论什么感情
情到浓处必是“什么都想和你说”
可谁会预料到这世界上所有的感情
都和凤梨罐头一样都有一个期限
到最后终究会过期
过期之后,相看心生厌
曾信誓旦旦为你守护的“秘密”
到最后都成为伤你最深的“武器”
2
严先生与赵小姐(均为化名)本是一对羡煞旁人的“至交契友”。
严先生比赵小姐大7岁,成熟稳重,社会经历丰富的他给予了赵小姐在生活上无尽的帮助……
两人随着一天一天相处,越来越相信对方,尤其是严先生,觉得赵小姐十分可爱,如自己的“亲妹妹”般。
至此,严先生对赵小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根本顾不上什么“隐私”可言,惟有一片丹心可昭日月……
可谁会知道,“友谊”的小船遇到点风浪就说翻就翻呢……
3
因为某些生活上的原因,严先生越来越忙了,家庭、事业的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无暇再实时顾及赵小姐的感受……
这时候,赵小姐不干了。
严先生可是她的“蓝颜知己”,没有他,她生活中的欢喜悲伤与谁诉说?
前后态度的强烈对比,使得赵小姐心态极不平衡,她“因爱生恨”了……
在某吧上找到严先生的初中、高中、大学、工作单位等贴子下,散布严先生的各种谣言……
可这种不计后果、只想引起对方注意的“幼稚”行为令严先生十分困扰,沟通多次无果,赵小姐还变本加厉地发布造谣贴……
为了防止对自身污蔑的扩大,严先生联系了某吧的负责人,但某吧却没有对赵小姐的侵害行为采取有效屏蔽、断开链接、封号等必要措施……
严先生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赵小姐和某吧都告上了法庭。
4
赵小姐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再见到严先生会是在法庭上。
两人怒目相向,针锋相对:
“这些贴子根本不是我发的!”
“你怎么证明是我发的呢!你这是污蔑!”
……
某吧公司负责人也一脸无辜辩称:
“我们已经履行法定合理注意义务,包括采取事前提示及事后监管的合理措施。”
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赵小姐持续发贴属实,综合涉案文章标题,另结合贴文及后续评论所述,对原告的评价或举报已经超出合理的程度,上述言论对严先生构成了侵害。
某吧作为网络信息发布提供者,其经营的网站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其应当承担与其网络传播性质及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对贴文内容负有的审查义务,并且原告已经进行了投诉,在此意义上,其存在过错。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赵小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严先生出具书面致歉声明,向原告严先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赵小姐和被告某吧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分别赔偿原告严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该案原、被告双方均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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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严先生来说,恶劣的影响已经无法挽回、风言风语可能会伴随他一段时间;
而赵小姐因为一时的想不开和心结,就在互联网平台上侵害他人的权利,最终吃上官司,实在是得不偿失……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原标题:《这样的“红颜知己”,你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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