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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榜样脚步 锻造法院铁军]心系百姓情铸天平—记枣强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王宁

2021-03-30 17: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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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是一种精神,

意味着引领;

榜样是一面旗帜,

凝聚起力量。

为了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高质量推进。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枣强县人民法院,一起学习王宁同志的典型事迹。

现任枣强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的王宁是一名一级法官。1999年12月进入枣强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多年来,王宁凭着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不懈的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用奋斗书写无悔的青春。2020年,由王宁主审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涉黑案件及调入城关法庭后参与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2005年被枣强县委、县政府评为“十大女杰”,2006年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个人”,2009年被枣强县委、县政府、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先进个人”,2014年1月被衡水市委、市政府评为“衡水市重点地区整治暨打击‘三角地带’职业盗抢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4年7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中国梦”演讲比赛中荣获优秀奖,2015年2月被衡水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枣强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中共衡水市委政法委评为衡水市2019年“最美政法干警”、被中共枣强县委政法委员会及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最美政法干警”及“模范政法干警”,2021年2月荣获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政治坚定,勤于学习,不断提升自我

习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可见法律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法者执法素质的高低又直接影响法律实施的效果。为提高自身素质,多年来,王宁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并结合审判实践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及典型案例开展学术交流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其中有《论公平正义》、《贾某等四人绑架案、窝藏罪案》等多篇文章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发表。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捍卫公平正义

“公平与善乃法律之法律”。法律目的和裁判目的均是要实现社会正义。就此说来,公平正义是裁判者始终应当秉持的基本理念。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案结事了”就是公正。

1999年,王宁毕业后被分配到枣强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工作,而这一待就是十年,期间她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工作中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十年间她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千件,其中调解结案率达到百分之百九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十年的时间不仅让她学会了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更为她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09年2月,因为工作需要,王宁同志被调入刑庭,全新的工作环境和业务范围给她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动力,但不变的是她对工作、对人民无私奉献的情怀,尤其是对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她依然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坚持全力全程调解,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2013年12月,王宁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李某驾驶他人的奥迪牌小型轿车将骑自行车的刘某撞成重伤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其事故后逃逸,且一直未对被害人作出赔偿,而被害人又伤势较重一直处在生死边缘,导致被害人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并逐级上访至省信访局。受理该案后,王宁帮助被告人家属筹借了二万元到医院探望了被害人,解决被害人的燃眉之急,之后她两次奔赴天津,并在两天的时间内到房产局、土地局、交警队等单位查询被告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当她得知被告人家的房子正面临拆迁时,更是马不停蹄赶到拆迁办、被告人所在村委会了解拆迁款给付情况,并在征得被告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拆迁款提前支取赔付给了被害人,车主看到这种情况自愿掏出了五万元钱,而保险公司亦答应尽快将交强险赔偿款给付到位,多方、大量的调查调解工作,仅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就近百页,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以102万元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也最终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家属各执一面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感激之情,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然而刑事案件有其特殊性,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019年12月6日,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刁某等四十三人涉嫌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等罪一案确定由她主审,12月11日,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专门来衡对该案进行督导,该案不仅涉及犯罪人数及罪名众多,且案情疑难复杂,仅卷宗就达二百六十余册。为保证案件质量,在办案过程中经与合议庭人员合议,共向公诉机关提出补充材料函六份,补充材料意见一百五十余条,查封、扣押房产、土地、车辆、现金等涉案财产三千余万元,为日后“打财断血”的顺利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案受理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领导批准,王宁因时制宜,将在押于四地看守所的三十三名被告人分组分期召开了远程视频庭前会议,提前梳理争议焦点。2020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确定所有参与人员的行动踪迹、身体情况安全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将所有被告人提审到法庭进行开庭审理,现场包括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等人员近三百人,因庭前已明确争议焦点,庭审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使原定于七天的庭审缩短到了四天,不仅保证了审理程序的合法、有力的打击了犯罪,更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的风险。庭审结束后,王宁及时撰写判决书近320页、23万字,该案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有效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

2020年7月,因为工作需要被调回城关法庭任庭长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同时,带领全庭干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至2020年底所判决案件无一发还、改判,确保了案件质量。2021年1月5日,她在本院首次适用《民法典》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件。

多年来,她办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由于论理清楚,适用法律得当,无一由于处理方法不当引发当事人缠诉上访。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拓展职能,服务社会,传递司法关爱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角度服务社会。2020年,王宁先后深入县四中、一小等学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十余次,多次配合枣强县妇联宣传民法典并举办“反家暴法骨干培训班”,与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村委会或居委会紧密配合,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清正廉洁,一尘不染,树立良好形象

在办案过程中,王宁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原则,拒腐蚀,始终做到依法办案、公平公正,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原标题:《[追随榜样脚步 锻造法院铁军]心系百姓情铸天平—记枣强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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