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镇赉县城区大型货车禁行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大型货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禁行区域
(一)禁行时间:
冬季早6:00----晚20:00
夏季早5:00----晚21:00
(二)禁行区域:
1、团结路与新兴街交汇处至嫩江路与新兴街交汇处以西区域(不含新兴街)。
2、嫩江路与新兴街至嫩江路与庆余街交汇处以北(不含嫩江路)。
3、嫩江路与庆余街交汇处至团结路与庆余街交汇处以东区域(不含庆余街)。
4、庆余街与团结路交汇处至新兴街与团结路交汇处以南区域(含团结路)。
(三)禁行具体点:
1、新兴街方面
(1)团结路与新兴街交汇处(养路段路口),禁止向西驶入团结路。
(2)凌云东路与新兴街交汇处(防疫站路口),禁止向西驶入凌云路。
(3)永安东路与与新兴街交汇处(人民银行路口),禁止向西驶入永安东路。
2、嫩江路方面
(1)正阳街与嫩江路交汇处(新华书店路口),禁止向北驶入正阳街。
(2)南湖街与嫩江路交汇处(老烟叶路口),禁止向北驶入南湖街。
3、庆余街方面
(1)永安西路与庆余街交汇处(大供热路口),禁止向东驶入永安西路。
(2)凌云路与庆余街交汇处(文化大厦路口),禁止向东驶入凌云路。
(3)团结西路与庆余街交汇,(苇海大楼路口),禁止向东驶入团结路。
4、团结路方面
(1)站前街禁止驶入团结路。
(2)正阳北街禁止驶入团结路。
二、设立禁行路段
(一)禁行时间:
早5:00——8:30
晚17:00——20:30
(二)禁行路段
1、南绕城线与X102路交汇处(老液化气站路口)至扶余路与南湖街交汇处(工行住宅楼路口)(南市场西侧路段)
2、正阳街与环湖路交汇处(南市场东南路口)至正阳街与扶余路交汇处(城南派出所路口)(南市场东侧路段)
3、环湖路新兴街至庆余街段(环湖路路段)
4、扶余路新兴街至庆余街段(南环城路路段)
三、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及禁行路段通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四、不受限制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医疗垃圾运输车辆;
(四)已领取通行证的车辆(通行证领取范围:运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
五、各类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镇赉县对货车的其他限行 、禁行规定。
六、本通告自2021年4月12日起施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镇赉县城区大型货车禁行通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