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及福建省第三十九届爱鸟周活动

2021-04-01 16: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3月30日,由永泰县林业局主办、永泰县检察院等单位参办的永泰县2021年野生动植物保护暨福建省第39届爱鸟周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梧桐镇丘演村林下公园举行,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福州市林业局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旨在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永泰县检察院积极参与本次的活动的策划,协调,提供相关案例,并派员到发布会现场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治宣传。

此次发布会介绍了一起福州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2019年10月份,被告人林某某利用网络购买的弹簧套在永泰县某山场捕获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带回家向朋友炫耀并拍照留念后,煮熟食用。永泰县检察院受理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这起案件后,认为林某某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只,已构成犯罪,同时其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经诉前公告,决定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起诉到永泰县人民法院,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效果,永泰县检察院积极协调法院以线上“庭审直播”+线下“法院开放日”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以案释法,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对被告人林某某判处刑罚,责令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损失并登报赔礼道歉。

去年以来,永泰县检察院还结合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议县政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推动县政府依法研究发布全域禁猎的公告;根据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林业局等六部门共同发文《关于健全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还在大喜“鹇来谷”观鸟基地设置野生动物(鸟类)保护联系点,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多措并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原标题:《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及福建省第三十九届爱鸟周活动》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