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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1-04-02 11: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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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324破申4号

本院在(2020)云2324破申4号申请人李朝富申请对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一案审查中,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云2324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云2324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经临时管理人申请并经本院研究决定,现就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院定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3时至6时在南华县人民法院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凡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由临时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将参会账号、密码送达债权人,并提供参会须知和参会说明等文件资料。所需决议事项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限五十名债权人前往南华县人民法院现场参会,其余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参加会议。现场参会报名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发布公告进行说明。

现场参会的债权人须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外等候,入场前自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会议召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隔空位就坐。此外,现场参会人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行程信息或核酸检测证明:(1)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输入本人手机号码和验证码查询确认会议前14天内未离开过楚雄彝族自治州辖区,方可进入会场;(2)会议前14天内离开过楚雄彝族自治州辖区的现场参会人员,须提供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方可进入会场。

获取“通信行程卡”的操作方法以及会议材料领取等相关事宜具体联系田律师(联系电话:19987874868)。

特此公告。

南华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南华县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nhfygfex

原标题:《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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