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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34号通告

2021-04-03 14: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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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0时至24时,云南省新增确诊病例6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例,均在瑞丽市,截至目前,云南省现有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45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4日以来云南瑞丽返(来)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上述返(来)屏人员,须提供到我县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配合落实我县防控要求。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告,并拨打120电话,由专车转运至屏南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近期我县居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上述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上述地区返屏后,要按我县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居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居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日

来源:全景屏南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34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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