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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敬业奉献 做到模范“五员”——记临洮县司法局洮阳司法所毛建民

2021-04-04 20: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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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民,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7月担任临洮县司法局洮阳司法所所长。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始终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认真做好每一项司法工作,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开拓创新,他是司法行政“领跑员”

毛建民同志始终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始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司法行政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同时,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领司法所一班人,立足洮阳镇人口最多、镇情最复杂、工作量最大的实际,迎难而上,开拓创新,通过不懈努力,洮阳司法所及毛建民同志多次受到司法部、省、市、县等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排头兵”“领路者”。

排忧解难,他是矛盾纠纷“调解员”

毛建民同志始终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秉承“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的工作信念,自2011年以来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800多件,都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使多少干戈化为了玉帛。同时,毛建民同志还注重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力提升全镇调解员队伍依法调解的能力。在调解工作中他坚持抓重点,把群体性纠纷调处放在首位;攻难点,下力气解决好疑难纠纷;重预防,把工作做在纠纷发生之前,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2020年底,何某等6人集体找到洮阳司法所,情绪异常激动,他们反映包工头张某恶意拖欠他们的工资,心急如焚的张某要凑钱支付母亲的住院费,何某等人等钱回家过年。毛建民同志了解基本情况后,马上多方打听、联系包工头张某。在得知张某也没有拿到挂靠公司的工程款时,又马不停蹄,找到了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组织三方一起进行调解。在耐心地疏导下,经过3次调解,最终建筑公司支付了张某工程款,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

春风化雨,他是普法教育“宣传员”

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在田间地头普法,在生产中普法……这是毛建民同志普法宣传的一个缩影。他认为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是产生民间纠纷的重要根源之一,为了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一方面他利用各种有利时机,举行法律宣传活动,举办讲座、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他致力于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每年亲自授课15次以上。另外,毛建民同志坚持活到老学到老,他也利用新媒体为群众带来接地气的实用法律常识,使全镇的法治宣传遍及到各个角落。

严格管理,他是特殊人群“帮教员”

洮阳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5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42名。现有53名社区矫正对象、278名刑满释放人员,占据全县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四分之一,存在工作人员少,管理对象情况复杂等困难。毛建民同志迎难而上,加班加点,针对不同管理对象,分析研究,制定精准化矫正方案和帮教方案。他始终认为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而言,如果能在关键时刻拉他们一把,他们就能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避免重新犯罪。对于经济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如果符合条件,毛建民同志都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低保。毛建民同志认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他想方设法帮助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通过思想感化、教育引导,使他们能够从思想上真正自愿接受矫正。

便民利民,他是法律服务“服务员”

2018年以来,毛建民同志在洮阳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在镇上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辖区42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落实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管理群和工作群,让全镇群众在手掌心、指尖上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真正打通了法律服务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毛建民同志在多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面对困难不退缩,刻苦钻研工作技能,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成为了一名公正不阿、以理服人、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民调解员。

供稿|临洮县委政法委

原标题:《坚持敬业奉献 做到模范“五员”——记临洮县司法局洮阳司法所毛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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