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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断卡” !文水公安在行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
“断卡” !文水公安在行动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
或者银行卡出租、出售
就能赚几十元甚至上百元
这种“好事”
你心动吗?
千万别动心!
因为
你可能正在帮助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断卡”行动
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3月30日,文水县公安局新网侦大队精准研判,主动出击,抓获一名冒充客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陈某,扣押作案手机一部。
经查,陈某为了从电信诈骗团伙处获得报酬,先后使用本人两个手机号冒充360贷款平台客服人员,根据犯罪团伙上线人员提供受害人名单和“剧本”,添加受害人微信或拨打受害人电话,问询其是否有贷款意向,致使多人受骗,该从中获取不法酬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1日,文水县公安局新网侦大队获悉一“断卡”行动线索,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抓获一名非法出售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郭某。
经查,郭某在明知买卖转借转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售卖自己的银行卡并从中获取私利,先后将自己名下的五套银行卡“三件套”卖给收卡人。目前,郭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断卡行动”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卡”:
在手机卡方面: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卖卡失信,有何后果?
对“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按照人民银行85号文相关规定,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公安机关将全面梳理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线索、全面溯源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抓捕行动,集中抓获一大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集中整治一大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集中曝光一大批开办“两卡”较多的通信和银行营业厅,集中惩戒一大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打好攻坚战。
“断卡”行动针对谁?
“断卡”行动将打击“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第一类: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警方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来 源:文水之剑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断卡” !文水公安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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