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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中宁交警清明假期前夜查获4名“酒司机”!劝你别侥幸!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中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严措施,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载超限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到逢车必查,有违必处。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
回乡祭祖、走亲访友等
聚会聚餐活动增多
随之而来的酒后驾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
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
驾车出行,安全第一
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确保辖区道路畅通安全,4月2日晚,中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全县范围积极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驾3起,醉驾1起。以及无证驾驶1起,大货车超载 11起。
为提高夜查行动的效果,中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在餐饮场所周边易发酒驾醉驾的路段、城乡结合部、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执勤民辅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整治氛围。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载超限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开车前的一杯酒
让工作、家庭全部受到影响
酒驾、醉驾的成本,
你真的知道吗?
一起来看酒驾、醉驾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清明期间祭祀扫墓活动频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不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切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2、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弦”,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大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源于交通参与者自身安全意识薄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原标题:《教育整顿|中宁交警清明假期前夜查获4名“酒司机”!劝你别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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