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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原告:法官,我胡乱找了个被告

2021-04-06 20: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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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妥善化解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保险公司经调解后主动理赔了相关款项,后两原告撤回起诉。

原告王某甲、王某乙均系未成年,2020年12月4日,原告王某甲瞒着家人偷骑家里无牌二轮摩托车载上堂兄弟王某乙上路行驶,在309省道往长顺县城方向行驶时与被告周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致两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王某甲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两原告遂于2021年2月22日将周某及某保险公司长顺支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在送达相关应诉法律文书时承办法官发现两原告起诉的某保险公司长顺支公司并未承保被告周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两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并告知此事,要求提供正确的被告信息。但两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只知道事故发生在长顺域内,具体承保的保险公司并不清楚,被告也没能有效提供,故仅凭经验认为应当由某保险公司长顺支公司进行理赔,就直接起诉了。该案如果简单处理,势必影响原告切身利益,不利于矛盾纠纷解决。承办法官遂主动联系被告周某,几经周折后取得了正确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该保险公司地属重庆。承办法官又第一时间辗转联系了该保险公司,经其同意后将两原告的相关诉请和证据材料通过微信向其送达,同时基于该案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提出调解处理该案的方案。经调解后该保险公司主动向两原告理赔了6755.36元。

该案中,两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但因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告错了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差点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而承办法官不是简单拿起冰冷的法条,你对我错,结案了事,而是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站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切实解民忧、暖民心,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原告:法官,我胡乱找了个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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