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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家门口”调解】当庭调解,次日履行——板浦法庭“家门口”调解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1…

2021-04-06 19: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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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

海州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干警们用贴心的服务、暖心的态度,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将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展示活动开展情况,一起跟小编去看看吧!

在原告吴某起诉被告穆某等13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认识到该案涉及当事人人数多,如果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在庭前通过板浦法庭“家门口”调解工作站的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摸清案件基本事实。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刘兴超认为简单的判决不能做到案结事了,通过庭审了解到原、被告都是熟识的工友,有的还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于是从有利于双方的利益出发,同人民调解员一道,经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促使原告与13名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于次日履行完毕。

官司不大,但解决一个纠纷的同时,还需化解隐藏在纠纷中的风险隐患。“法情允协、法理相融”,板浦法庭“家门口”调解工作站秉持着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这一理念用于指导裁判、调解,融情于法、寓教于审,以法律良知和人文情怀疏导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便民的实际举措。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家门口”调解】当庭调解,次日履行——板浦法庭“家门口”调解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13名被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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