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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夜航》:交通事故受伤害,入院治疗出意外

2021-04-07 17: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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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住院

伤情本不危及生命

住院治疗40多天后

却意外死亡

究竟是谁的责任

我们一起来看这一期的《新闻夜航》

事发当天,庄某乘坐好友王某驾驶的车辆,外出游玩,因王某操作不当,与对面的货车相撞,造成庄某多处骨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入院治疗的第43天,医院为庄某拆除牵引,当晚,庄某意识丧失,经抢救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显示,庄某双肺动脉主干及分支血栓栓塞,认定庄某的死亡是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损伤后果及医院诊疗过错行为共同导致的,均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其交通肇事及医方医疗过错行为在患者死亡原因构成中各占50%。庄某家属依据该鉴定书将医院、双方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起诉至阳明区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责任驾驶员王某和医院都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但当时庄某已被火化,重新鉴定不仅耗时长,而且难度极大。庄某母亲年事已高,急需这笔赔偿款养老,调解案件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案。但是,医院和肇事方都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比自己更多的责任,在没有重新鉴定的情况下,给法官的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医院同意拿出25万元的赔偿。但驾驶车辆的王某却认为,庄某受伤住院的费用原本没有多少钱,正是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庄某不幸去世,所以,对于庄某的死亡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只想承担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庄某不可能住院,也不可能到医院进行治疗,所以说,交通事故是起因,王某对于庄某的死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通过法官不断向双方释法明理,驾驶员王某同意赔偿庄某家属19万元,货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同意赔偿12万元,几方达成和解。

虽然再多的赔偿也无法让死者复生

但是

在法律的界线内

帮助死者家属尽快拿到赔偿款

是对死者家属最大的安慰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夜航》:交通事故受伤害,入院治疗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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