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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大势、强筋骨、抓关键!中山市司法局以点带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带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等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山市司法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领导指导司法所观大势、强筋骨、抓关键,多措并举强化司法所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观大势:坚持司法所工作强基导向
3月19日,召开中山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司法所工作推进会,明确各司法所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近期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对强化乡村治理法治化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发挥镇街司法所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主动识变求变应变,紧跟上级部署节奏,不断开创基层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此外,为提升政治站位和统筹高度,今年以市委依法治市办1号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通知,明确镇街司法所的10大项职能,突出强调司法所作为镇街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要为镇街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或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防范违法决策产生的风险隐患,并对加强镇街司法所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同时,力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司法所配合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镇街加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强筋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司法所建设硬件是基础,规范是关键。一方面,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中山市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引》,特别是对改革后司法所新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执法监督等职能进行规范化、程序化指导,并鼓励工作人员考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各司法所逐步从规范履职到探索做优做强,全面提升了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中山石岐街道东明社区和古镇镇曹一村入榜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8个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黄圃镇、石岐区、小榄镇3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横栏司法所5名工作人员通过法考,通过率达100%,全所11人,已通过法考7人,人员法律素养已胜任“一专多能”的岗位需要。小榄建成智慧调解中心,探索多元化智能化调解。石岐司法所编印《中山市石岐区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并在全市推广,形成各司法所比学赶超,共同扩展事业格局的良好态势。
另一方面,开展局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司法所活动。制定实施《中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工作方案》,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要到联系点1次进行走访调研,倾听了解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统筹召开分片工作会议,对工作局面打不开的,鼓励司法所以办实事为出发点,暴露“难点”“堵点”“痛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形成一份联系指导情况报告,从统筹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层面,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供决策参考,力争破局发力。
抓关键: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
牵住“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与市委组织部共同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政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逐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依法治镇(街)工作,推动司法所所长、各部门法制审核部门负责人由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担任,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并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和司法行政职能,系统去思考推进改革发展的大问题,结合职能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发挥司法所在民主法治乡村创建,最美乡村、示范村居建设的奖补政策制定,村居重大合同等工作中的法律把关作用,想党委政府之所想,想党委政府之未想,推动基层依法治理。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一审:陈娟、吴靖宇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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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观大势、强筋骨、抓关键!中山市司法局以点带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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