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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校园暴力案件

2021-04-07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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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件涉及校园暴力案件,涉案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被害人得到了相应赔偿,案件的圆满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件背景

该案案发于2019年5月,岷县某学校学生被告人王某见同学马某与被害人发生口角便与另外三名同学前去给马某帮忙将被害人打伤,在双方被同学拉开后,被害人持削铅笔刀将被告人脸部划破一道长约8cm的口子。后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该案的案发不仅给学校及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还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越演越烈,当事人也开始了为期两年之久的诉讼程序。案发时除被告人王某外,其余学生均未满十六周岁。后被告人王某即以被害人及学校为被告向法院提出健康权纠纷,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得以执结,特别在执行阶段因双方对立情绪大,本院对被害人家属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2020年9月6日因被告人案发时已满十六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岷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对被告人做出了附条件不予起诉的决定,但在考验期内,被告人未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教育,违反了监督考察规定,岷县人民检察院在考验期满后依法撤销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于2021年3月19日依法公诉,同时被害人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要求。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刑事审判团队马上对案件的管辖及材料进行了核查,在送达起诉材料时从被告人处了解到案件的缘由及背景后,刑事审判团队及时询问了公诉机关,调阅了民事案件的处理材料,详细的了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所在,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方案,考虑到被害人住址远离县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首先通过电话联系了被害人了解其主要诉求及调解意愿,在多次电话沟通协商下,被害人终于愿意调解,刑事审判团队马上组织被告人与被害人当面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愿,被告人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被害人也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当日下午刑事审判团队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要遵纪守法,做一个为社会有贡献的人。刑事审判团队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宣判,为这起持续两年之久的诉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典型意义

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双向保护的司法原则:一方面,要坚决维护校园秩序,打击校园暴力,维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以及《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保护。刑事审判团队一直以来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努力办好受理的每件案件。

▪供稿:刑事审判庭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校园暴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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