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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我是人民的法官】善意执行促和解

2021-04-08 15: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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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国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一队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感谢。

案情简介

原告安国市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定市某中医院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200740元。被告不服本院判决,上诉至保定中院,保定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告保定市某中医院没有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原告安国市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原告在诉讼阶段提出过诉讼保全,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完全可以将保全住的银行账户存款直接扣划并发放给原告,但主办法官李杰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征信及经营问题,没有机械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数次与被执行人通过电话沟通,既释法明理,又讲清后果,被执行人被执行法官的柔性执法所打动,虽然受疫情影响致使经营状况不景气,但仍然承诺尽力尽快履行还款义务。3月29日,双方共同来到法院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将案款本金及诉讼费、保全费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今后,安国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掌握好刚性与柔性执法的尺度,切实充分地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和企业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智慧与温暖,营造和谐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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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我是人民的法官】善意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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