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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九】吴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04-08 17: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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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吴堡县人民法院岔上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赞扬。

2020年7月10日,李涓骑二轮电动车进入吴堡城区道路时与张扬扬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李涓受伤在吴堡县医院住院治疗。2020年7月24日,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涓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扬扬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涓因本次事故支付医疗费用1.5万余元。原、被告协商未达成赔偿协议,故诉至法院。

为了李涓能早日拿到赔偿款、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竭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张扬扬认为,李涓部分诉请金额过高,不愿意调解。后来,承办法官三番五次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由张扬扬一次性赔偿李涓各项损失1.3万元。当场,李涓领取到了张扬扬的赔偿款。

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体现了法院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温暖了当事人的身心。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

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九】吴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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