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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武平检察:民事纠纷公开听证,双方和解收获好评

2021-04-08 22: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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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检察官,困扰我多年的案件今天终于了结了,压在心上的石头也放下了”。在听证会现场,武平县象洞镇芹礤村村民冯某激动地说。

4月6日上午,武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2021年首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武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清帆主持,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钟春浩、案件承办检察官刘灿以及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还邀请龙岩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钟菊荣、武平县人大代表钟冬玉、武平县政协委员钟巧云担任听证员,武平县法院原案执行法官刘佩福列席。

案情简介

2018年,冯某、曾某养殖的九头生猪窜入何某果园,何某发现后即手持木棍上前追赶欲把猪赶出其果园。在追赶过程中,何某被其中一头生猪撞倒受伤,花去医疗费15218.79元,经鉴定,其右膝关节功能损伤属于十级伤残。何某向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冯某、曾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等相关费用49568.30元。冯某、曾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冯某、曾某仍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冯某、曾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武平县检察院对本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在审查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当事人冯某对原审判决一直不服。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纠纷案发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是否有证据证明何某的伤是由冯某饲养的猪撞伤的这一争议焦点,通过认真细致的审查、调查核实了相关证据,认为一审、二审判决并无不当之处,遂与双方当事人一一释法说理、沟通协调,最后,双方表示有和解意愿。为让民事检察监督更精准,武平县检察院决定将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就武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及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各自阐述意见,承办检察官从民事证据、法理方面阐释一审、二审判决均合法、合理。听证员认真倾听了当事人的诉求,通过辨析指导、劝慰安抚,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冯某当场支付剩余赔偿款给何某,达成执行和解。

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对原判的分析符合客观事实,释法说理准确到位。对民事执行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的做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推进民事检察听证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程清帆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严格落实上级院关于公开听证的要求,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积极听取民声、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用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

武平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检察力量。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武平检察:民事纠纷公开听证,双方和解收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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