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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之光——东川法院先进典型(一)

2021-04-09 16: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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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东川法院 东川法院

为弘扬榜样精神、学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法铁军,东川法院将推送先进典型事迹,传递政法榜样“正能量”。

赵天丽法官自1998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东川法院工作,2003年自考云南大学本科毕业,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至今在法院已工作23年,现任东川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区妇联兼职副主席。赵法官曾先后被昆明中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服务能手”“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东川区级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多次被东川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2018年被区政府评为在2015至2017年度工作中成绩显著,记三等功,2020年被昆明市妇联评为“昆明市优秀妇女干部、执委”。2020年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问题及完善思路》被《中国审判》刊登发表。

2017年

东川法院建立了由5名娘子军法官组成的家事审判团队,她们一改传统审判方式,以感情、亲情修复为主,发挥“小案细办”、“调千家事解万家愁”的理念,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4.7%。2018年3月4日,全国“两会”期间,原省法院张学群院长在《人民日报》记者访谈中谈到东川法院的“模拟家事法庭”;4月26日,《人民日报》再次报道了东川法院家事审判的女法官们;12月21日,云南电视台报道了东川法院《家事裁判有讲究,提升效率有新途径》。

2019年

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家事审判团队设为综合审判庭。虽然她们无法了解每个案件背后的所有故事,但她们相信只要在每一个案件中多一分耐心和理解、多一分倾听和沟通,就有可能对一对夫妻破镜重圆、一对父子冰释前嫌、一个孩子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作用,这是综合审判庭法官们一直追求的目标。2018年至2019年,综合审判庭被区妇联分别授予“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主要处理的就是家长里短的事务,矛盾大、头绪多、说不清、理还乱。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家事纠纷过程中,赵天丽法官坚持原则而又不失温情,通过圆桌审判,在审判席上以“丈夫”“妻子”这样温暖的称呼,来代替“原告”“被告”的生硬称谓,弱化双方对立情绪,注重以柔性方式解决婚姻纠纷。赵法官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离婚案件:被告阿华在婚后不久不幸遭遇车祸,导致高位截瘫,肢体残疾一级,妻子阿艳只好停下手中的工作,精心护理丈夫。此后,阿华长期卧床不起,生活全靠年迈的父母亲照顾,阿艳则一直在昆明打工,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夫妻感情也日渐冷淡,再也无法弥合。 最终阿艳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阿华一直无法接受,更拒绝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对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都因阿华身体的特殊原因而显得格外突出,利益分歧也被放大,双方的情绪也异常激动。考虑到了阿华的特殊情况,在征得了阿华及其父母同意后,赵法官一行驱车来到阿华家中,在阿华的床头开庭审理,并耐心的倾听双方陈述,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阿华的思想在逐渐转变着……经过她们的耐心说服,双方的意见慢慢地走向一致,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及离法庭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赵法官和同事们都尽可能到他们所在的村组进行巡回审理,既方便群众,又能促成双方调解,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美好。赵天丽法官办过一个赡养案件:原告李某与老伴生育了三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和小女儿李丙,三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现李某和李甲一起居住。李某的老伴已逝世,由李甲办理了丧葬事宜。李某年老多病,除每月有低保收入180元及养老保险金85元以外再无其他生活来源。原告李某要求:1.被告李甲保障其居住房屋水、电设施的正常使用;2.被告李乙、李丙每人每月支付其赡养费500元;3.原告李某的住院医疗费和终年时的丧葬费由被告李甲、李乙和李丙平均承担。赵法官了解到原告李某现所居住房屋的电线已被被告李甲剪断,担心李甲剪断电线的行为不仅使老人不能正常生活,甚至极有可能危及老人的生命安全,便多次与李甲电话沟通,坐下交流,从情理和法理方面耐心说服,并让李甲明白:老人要求其保障其居住房屋水电设施正常使用的请求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该请求属原告正常生活所需,李甲终于同意给李某接通电源。考虑到老人体弱多病,赵法官决定到老人所属村委会开庭,庭审前后,赵法官多次给原、被告调解,激发双方父子情、兄弟情,用亲情感化教育三被告,希望子女充分理解老人,倍加珍惜与父亲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紧紧抓住父亲的手,陪他慢慢地走,就像当年他牵着你们的手一样┄┄最后三个子女都愿意赡养老人,使老人能愉快地安度晚年。

作为东川区妇联兼职副主席,赵法官还积极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仅把妇女儿童维权渗透案件的每一环节,还将关爱延伸到审判工作之外,为乡镇、村、社区妇女干部进行法治讲座,为妇女干部们讲解家事案件的类型、特点、抚养权、探视权、共同债务的认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的解决途径、调解方法、调解步骤,进一步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同时,赵法官还与同事们不定期地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鼓励妇女儿童反对家庭暴力。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走进法庭,零距离接触、体验庭审活动,以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赵天丽法官坚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条,作为一名法官,手捧法律“天平”,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坚守与付出,在平平淡淡中彰显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在“家长里短”中拨动“和谐音符”、播撒爱的芬芳。

原标题:《榜样之光——东川法院先进典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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