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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海州区人民法院“家门口”司法解民忧 暖心服务进家门

2021-04-09 22: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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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干警们用贴心的服务、暖心的态度,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将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展示活动开展情况,今日我们推送的是海州区人民法院:“家门口”司法解民忧,暖心服务进家门

海州区人民法院板浦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便民和宣传教育作用,始终坚持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和司法便民的理念,在保证诉讼程序完整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为群众办实事,暖心司法进家门。

申请人顾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谢某长期卧病在床,患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谢某一直由其儿子顾某在照顾。为了更好地照顾母亲,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顾某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板浦人民法庭申请依法宣告谢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成为母亲的监护人。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刘兴超了解到谢某精神残疾和无法下床的身体状况,考虑到当事人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的特殊情况,刘兴超法官带着书记员前往谢某家中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按照该案适用特别程序的要求,法官向申请人顾某及其家人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指定被申请人的父亲作为其代理人,现场询问被申请人意见,并听取其代理人意见,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对板浦人民法庭人性化的案件处理方式表示感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海州区人民法院“家门口”司法解民忧 暖心服务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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