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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跨国案件,景洪法院“微”执行

2021-04-09 2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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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景洪市人民法院通过手机微信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在老挝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案件回顾

原告西双版纳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并生效后,被告杨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生效义务。原告西双版纳某置业有限公司遂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26632.95元,利息1007元,执行费1799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杨某下落,在被执行人杨某诉讼律师的协助下获得了杨某的微信号,最终通过微信联系到了杨某。加为微信好友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杨某目前人在老挝,因为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回国处理该案件。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发给了杨某,向他进一步释明法律及不利后果,并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过沟通,杨某同意并及时履行该债务。至此,这起跨国案件最终圆满执结。这是景洪市人民法院继在线开庭、在线调解、在线速裁后的又一创新举措。在人员少走动、不聚集的大前提下,执行法官开动脑筋、通过微信组群、线上交流等一系列方式远程执行。整个执行过程无接触、无对面、但于法有据、全程留痕,安全高效地执行了这起案件。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广泛组织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面对新冠疫情,采取创新措施,通过“互联网+执行”的方法,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跨国案件,景洪法院“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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