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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办到群众心坎里

2021-04-12 17: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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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平安法院沙沟法庭全庭干警坚持把教育整顿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活动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司法工作,积极引导法庭干警树牢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学会和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把握乡情民意的能力,自觉把群众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之中,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意、符合民情、关注民愿、服务民生、保障民利。他们经常奔波在大山深处、农家院落、田间地头,通过假日法庭、特案快办、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就地办案等形式,把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做到实处,做到群众心坎上。将一个个贴心暖心、为民惠民的便民举措延伸至百姓身旁,把一缕缕司法关爱、司法温暖注入群众心间。

            便民为民  把法庭开设在节假日

近日,沙沟法庭胡亚宏法官接到一个电话,“胡法官,我是沙沟乡候家庄村便民诉讼联络员老徐,我们村老沈说他借出一笔钱快两年了,对方不认账了,想立案,你明天有空吧?”

  “好的,明早九点法庭见。”尽管第二天是周六,胡亚宏法官还是习惯性的回答。

    第二天,沙沟法庭受理了该案。

这是平安区法院沙沟法庭为方便群众诉讼而特别开设的“假日法庭”。这个仅有5名工作人员的法庭,管辖着3个回族乡,37个行政村,2.4万多人口,在农闲时节外出务工人员多,为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家长里短,矛盾纠纷,沙沟法庭公布了便民诉讼联系电话,尽量利用节假日解决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劳务报酬等纠纷。

  “不仅是我,还有桑昂村的林老汉,无论原告还是被告,我们都感谢法庭。”老沈说,“十里八村的很多群众都是‘假日法庭’的受益者。”

   “及时化解农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是我们的心愿,我们在法庭工作,哪能分得清节假日,哪能顾得上节假日。”虽然辛苦,但“假日法庭”能获得群众的认可,就是我们最大的欣慰,胡亚宏自豪的说。

两年欠款   一天兑现日前,来自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柳湾村、旱地湾村县等村的5位农民工在平安法院沙沟法庭领取了12700元劳务工资。在案款发放现场,王某某、张某某等人紧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谢谢法官帮了我们的忙,为我们讨回了辛苦挣来的劳务工资”。

2019年5月,经他人介绍,王某某、张某某等五位农民工前往位于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一公路段从事人行道铺砖劳务。该人行道铺砖项目由薛某某负责。双方口头约定人行道铺砖每平方米劳务费为13元。后王某某、张某某等五位农民工在薛某某的安排下完成了双方约定的铺砖工作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经双方口头结算,王某某等人共铺砖1541.20平方米,薛某某应当给付王某某等劳务工资20035.60元。但薛某某在给付王某某等人部分劳务工资后,剩余12700元劳务工资至今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无故推拖,甚至对几位农民工避而不见。近两年来,5名农民工为讨回劳务工资,多次奔波平安区寻找薛某某,但始终无果。无奈之下,5位农民工来到沙沟法庭,将薛某某告上法庭。

沙沟法庭的办案法官热情接待了他们,并详细听取了他们的倾诉。在了解到他们目前所面临的处境时,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要回自己的辛苦钱,办案法官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费尽周折联系到了薛某某。并于当日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了沙沟法庭,对案件及时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适时以案释法,对薛某某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薛某某当庭表示愿意偿还拖欠5位农民工12700元的劳务工资,并当庭予以了兑现。一起农民工追索了两年的劳务报酬纠纷案,在法庭仅用一天时间,得以化解。       

           大山深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近日,平安区法院沙沟法庭法官走进大山深处,现场化解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在解决纠纷现场,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一行不辞辛劳、牺牲节假日来到大山深处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工作作风表示深深的感谢。

2002年,原告吉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经人介绍后相识,于同年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2003年8月,原被告在海北州祁连县扎麻什乡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2003年5月,原被告生育男孩华某某。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生活中缺少沟通与交流,婚后未建立起稳定的夫妻感情。2016年,原告离家出走,致使原被告长期分居,夫妻感情逐渐淡漠。2020年9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协议离婚,婚生子由原告自行抚养。双方离婚后,原告吉某某于2020年11月又将被告李某某及李某某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对家庭共有的财产:房屋、畜棚、家电、家具、摩托车、拖拉机、粉碎机、牦牛等进行分家析产,要求被告给付原告家庭共有财产折价款20万元。

   沙沟法庭受理该案后,为及时了解案情,办案法官根据原告吉某某提供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到被告位于巴藏沟乡堂寺尔村居住的家中对财产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经实地勘查,原告所诉共有财产数量及价格远远高于实际财产数额,与现实不符。并且被告李某某家中还有两位年迈多病的老人,家境贫困,很难拿出20万元款项。

    为此,办案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起了调解工作。经过办案法官多次不厌其烦,细致周到,语重心长的说服和劝导,沟通和交流,原告吉某某为法官的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自愿接受了28000元家庭共有财产折价款的调解协议。但由于被告李某某一时无经济来源,拿不出这么多现金,便提出给付原告吉某某10000元现金,剩余18000元钱款,愿意用自己在山里饲养的3头牦牛变现后抵顶。在原告接受这一方案后,办案法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立即联系了买牛人牺牲周末休息时间,翻山越岭来到养牛现场,让买牛人从牛群中挑选了3头牦牛,当场予以了变现,将变现钱款中的18000元现金交付给了原告。最终,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倾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托养院巡回办案  用真情化解残疾人心结

    日前,平安区人民法院沙沟法庭把法庭搬进托养院巡回办案,用真情、真心庭前就地妥善调解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得到了托养院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李某某(男)与被告马某某(女)经人介绍后相识,于2004年4月14日在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并于当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2005年11月27日,原被告生育女儿李冬梅。被告在生育女儿后不久患病。后经医院诊断为双侧小脑半球及小脑蚓萎缩。2011年4月,原告将被告送回娘家居住疗养。在回娘家疗养期间,被告一直由其娘家人照顾扶养,原告很少去看望被告,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漠。2018年3月,因病情缘故,被告娘家人将被告送至平安区古城乡康乐托养院托养。期间被告的托养费用、生活费用等开支均由被告娘家人支付,并对被告的生活起居悉心照料。原告在得知被告被送往托养院托养后,前后仅到托养院探望过被告两三次,疏于对被告的帮扶与照顾。自被告患病至今,原被告已分居长达10年之久。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沙沟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案件的法官在认真查阅案卷材料,详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了解到该案被告马某某患病多年,常年卧床不起,整日以轮椅为伴,生活不能自理,现在托养院托养的实际情况,为方便马某某参加诉讼,及时解心结、化纠纷,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沙沟法庭的办案法官决定把法庭开进托养院。于是办案法官及时与平安区古城乡古城村康乐残疾人托养院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法庭到托养院处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协调。同时通知原告李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马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召集被告马某某的父亲(马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哥哥等亲属来到了平安区古城乡古城村康乐残疾人托养院。

来到托养院后,办案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判案件,而是根据案件事实,在庭前耐心细致地做起了调解工作。调解中,被告马某某表示同意原告李某某提出的离婚请求,但要求原告李某某给付其一定数额的生活帮助费。

根据被告马某某提出的要求,办案法官考虑到如果原、被告双方离婚后,身为残疾人的马某某今后的生活将愈发得不到保障,日常生活定会陷入更大的困境。为最大程度保障马某某的合法权益,法官从法、理、情多方面引导和教育原告李某某应当履行被告马某某在其娘家及托养院生活期间对妻子的抚养、照顾义务,并对两人离婚后应给付马某某一定数额的生活帮助费。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语重心长的说服教育,不厌其烦的沟通交流,最终达成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马某某协议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李某某自行抚养,并由李某某给付马某某生活帮助费50000元的调解协议。在场的所有人员对此结果表示十分的满意。

   “你们法官主动上门办案,对一些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来说,不仅既省时又省力,还让他们舒了心,顺了气,这种‘接地气’的巡回办案方式真是方便了我们群众啊”!平安区古城乡古城村康乐残疾人托养院的姚院长对法官如是说。(作者:胡亚宏 编辑:吴晓娜)

 

    

   “你们法官主动上门办案,对一些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来说,不仅既省时又省力,还让他们舒了心,顺了气,这种‘接地气’的巡回办案方式真是方便了我们群众啊”!平安区古城乡古城村康乐残疾人托养院的姚院长对法官如是说。(作者:胡亚宏 编辑:吴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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