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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百年丨淄博党史大事记(1955)

2021-04-12 10: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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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2月

中共淄博特委制定发行新人民币方案 13日,淄博特委制定发行新人民币的方案;成立旧币监销委员会,由张哲民、崔景仙等9人组成,各市县成立发行新币办公室;确定新旧币兑换和销毁旧币的地点和方法,并从3月1日起以1:10000的比例收回旧人民币。6月底收兑旧币工作基本结束,报请上级批准销毁旧币1068亿元,折合新币1068万元。

中共淄博特委部署基建工作 14日至17日,淄博特委召开基本建设会议。全工矿区各建设单位与建筑安装企业、钻探、负有重大建筑任务的厂矿以及与建筑任务有关部门的党委(总支)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1954年的基本建设工作,部署1955年的基本建设任务。

3月

淄博工矿区改为淄博市 9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公布,撤销原淄博、张周两市和淄川县,将淄博工矿区改为省辖淄博市。新设的淄博市有7个市辖区(博山、张店、周村3个市区和洪山、黑山、昆仑3个工矿区及杨寨郊区),146个乡镇、28个街道。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淄博特委于4月19日印发《关于改变名称的通知》,“中国共产党淄博工矿特区委员会”撤销,组建“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简称中共淄博市委),并于25日更名办公。新建淄博市委,隶属中共山东省委,由郑子久任书记。淄博市委机关和市人民政府机关驻博山四十亩地。

中共淄博特委、工矿区政府动员节约粮食 29日,淄博特委、工矿区政府召开直属机关干部及各县市、厂矿企业的宣传员大会。工矿区财委负责人作关于定产、定购、定销和节约粮食问题的报告,分析全区统购统销的成绩和缺点,以及浪费粮食的严重现象。要求各单位的党、团、工会等组织协助行政检查本单位用粮计划是否有虚报冒领和浪费粮食现象,制定出节约粮食的措施和计划。

淄博工矿区审干工作陆续展开 淄博特委完成在神头电厂、工矿区合作社试点工作后,在对各单位审干工作干部进行集中训练的基础上,从3月开始,全区审干工作按规定的审查范围逐级分批陆续展开。5月20日,淄博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审干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截至3月底,对全市1.6263万名应审查的干部,已全部进行审查;其中审查对象2463名,已作出结论的1701名,已初步结论和已弄清问题的556名,两项合计2257名,占审查对象数的92%,尚未弄清问题的206名。《报告》提出,全市的审干工作必须在6月底完成。对问题尚未弄清的干部,要彻底弄清作出结论;对已有结论和已弄清问题的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纠正;对已弄清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干部,要作出结论。8月,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调整审干工作部署,要求审干工作与肃反斗争结合起来进行。

6月

全市手工业工作会议召开 1日至7日,淄博市委召开手工业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和全省1954年手工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自1954年1月至1955年3月底的手工业工作,部署工作任务。据截至3月底的统计,已经组织起来的社、组员占全市个体手工业总人数的42%。会议要求,必须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加强对现有社、组的整理巩固提高工作,做好手工业主要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产、供、销的排队工作;在组织发展中必须掌握自愿原则,做到“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贯彻互利政策;并要建立健全手工业组织机构。

淄博市开展第二次镇反运动 淄博市从6月始开展了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8月,淄博市委召开公安、法院、检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镇反工作,制定进一步开展镇反运动的工作计划,成立镇反联合办公室。9月16日和12月26日,全市进行两次统一行动,对反革命分子和各类刑事犯罪分子集中搜捕,至年底共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1071名。1956年贯彻全省公安、检察、法院负责入联席会议关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开展政治攻势,促使54名一般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349名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人主动交待问题,对他们都根据不同情况,作宽大处理;对161名坚持反动立场、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依法逮捕,进行严厉打击。

7月

市委部署开展全面节约运动 27日,淄博市委发出《关于在厂矿企业中开展全面节约运动的指示》,并于30日至31日召开厂矿企业党委(总支)书记会议。会议传达中共山东省委工业部的指示和市委关于开展节约运动的意见。

全市肃反运动开始 29日,淄博市委组成由王士超任组长的7人肃反小组和肃反办公室;8月13日,市委发出《关于建立肃反工作机构的通知》《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全市肃反运动开始。

8月

全市青年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召开 12日至16日,全市青年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在市工人俱乐部召开。全市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厂矿的青年先进生产者代表等42人参加会议。市委书记郑子久讲话,市委工业部部长蓝名述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报告;团市委表彰5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生产者,推选3人出席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通过《给全市青年职工的一封信》。

市委制定加强厂矿领导的意见 30日,市委制定关于《加强厂矿领导的意见》,贯彻执行中央书记处关于工矿企业领导问题座谈会精神。《意见》指出,根据厂矿领导的具体情况,同意中央书记处关于工矿企业领导问题座谈会的第三种意见,即生产管理实行一长制,党内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市委传达贯彻全省县区委书记会议精神 山东省委召开的由地委书记参加的全省县区委书记会议后,市委于8月底作传达贯彻。市委传达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关于山东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总结报告提纲;批判右倾思想,提高认识,分析条件,初步确定全市农业发展的大体规划;分析全市农业合作化落后的原因。会议制定3条措施:分期训练办社骨干,全市除杨寨、张店两区自行训练外,其它5个区由市委统一组织训练,计划将1331处的正副社长、会计普训一遍;一面抓扩社建社,一面抓秋季生产,争取晚秋作物普遍增产,为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书记动手组织工作队。市委将从市直机关和杨寨、洪山、昆仑3个区抽调80名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进行整社、建社和整党建党工作。

9月

市委加强干部的理论学习 10日,市委组织的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班开学。市委直属机关、五〇一厂、淄博矿务局机关以及7个区委等12个单位的3339人分别参加哲学高级组、联共(布)党史中级组和中国近代革命史、经济建设常识初级组的学习。市委直属机关建立了干部业余政治学校,组织校务委员会和教务处,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组织和领导。

市委部署清理敌伪档案 22日,市委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清理敌伪档案工作。成立市清查敌伪档案领导小组。各区、厂矿也建立专门班子。到12月4日,清理出敌伪档案材料1140份。

10月

市委部署实行粮食“三定”工作 30日,市委召开会议,部署粮食的“定产、定购、定销”工作。在农村粮食统购统销中,分别核定每户农民的粮食产量、用粮标准,再减去用粮量和实交公粮,粮食有余的为余粮户,不足的为缺粮户,不余不缺的为自给户。对余粮户分别核定粮食交售任务,3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如果因其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显著影响收成时,报上级批准调减任务。“三定”工作于1956年1月底基本结束。

市委发出关于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 30日至11月7日,市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1173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士超传达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以及山东省委的有关指示。会议经过讨论,重点解决停止发展农业合作社,大力进行整顿巩固合作社的思想问题。市长张哲民传达市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情况及加强整顿巩固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截至10月底,全市农业生产合作社由秋前的249处发展到1436处;入社农户由5457户发展到4.32万户,达到总户数的41.84%。会议要求,不论完成或没有完成规划的都应毫无例外地转向以整顿巩固现有合作社为主,暂不建新社。

全市15家私人窑厂实行公私合营 本月,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山头镇的同兴、丽华、大昌、恒丰、庆祥、德成、义德,五龙庄的福聚、日升、宝顺、同盛、荣盛、成顺、东升、泰顺等15家私人窑厂实行公私合营。

11月

市委要求迅速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28日,市委作出《关于成立市级及市属各区、厂矿党的监察委员会与机构编制方案的指示》。《指示》要求,12月20日前采取在党的全体委员会上选举产生的办法,成立市级与各区、市属厂矿党的监察委员会。12月12日,市委发出《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的通知》。

市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 18日至25日,市委召开市、区、办事处、乡四级干部会议。90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士超传达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及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在全省农业生产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传达《市委关于一九五六年农业合作化与农业生产规划意见》和省委关于1955年征兵工作指示及市委征兵工作部署意见。会议着重纠正市委于10月30日至11月7日召开的四级干部会议强调暂时停止发展新社、全面转向整顿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错误倾向”,批判领导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各区、乡干部检查由于片面领会“暂时停止发展新社”而产生的“消极现象”,重新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规划》,要求到1956年春耕前全市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81581户,占总农户的76.6%,夏秋两季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的99%以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会议以争取实现粮、菜、肉三个自给与完全绿化为重点,拟定1956年全市农业发展的各项生产指标和措施。

12月

淄博市区划和行政机构调整 27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对淄博市的区划和行政机构的设置作调整:将杨寨、昆仑、黑山3个市辖区的行政机构撤销,除将其中部分工矿地区分别划归博山区和洪山区外,其余农村地区合并到新划的淄川区;博山和张店两个市辖区和洪山区,除部分农村划归淄川区外,原机构不动;周村区原机构不动。至1956年2月下旬,各区区划机构调整完毕,于3月1日正式办公。调整后的淄博市辖博山、张店、周村、洪山、淄川5个区,33个街道、11个镇、129个乡。

市委制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划 29日,市委制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划》。《规划》指出,全市共有私营工业5507户,拥有资金485.98万元,从业人员2.14万人。其中,博山、张店、周村3区有资本主义工业309户,拥有资金222万元,从业人员6402人,分布于陶瓷、煤炭、铁、铜、化工、建材、竹木、丝棉织、玻璃料器、印刷、印染、针织、食品、服装、烟草等19个行业。

市委建立分管干部制度 29日,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加强干部管理方案,决定将全市1.79万名干部(县级以上467名),按部门工作性质,划分为6类,实行分管,逐步建立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和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管干部制度。1956年3月1日和3月6日,市委又分别作出《关于呈批干部职务名称表的报告》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与省委加强干部管理方案的通知》,对干部分管的范围以及干部任免、调动等作进一步规定。

原标题:《庆祝建党百年丨淄博党史大事记(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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