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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霍山法院:打击买卖疫木 维护生态安全
2021-04-12 19: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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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星期一
4月12日
为保护霍山县良好生态环境,近日,霍山法院依法作出一起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霍山县林业局对赵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赵某某于2020年1月份在未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自家山场松树15株,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朱某某。该批松树立木蓄积7.89立方米,折合材积4.5立方米,林木价值2475元。基于上述违法行为霍山县林业局作出对赵某某罚款7425元、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及加处罚款7425元,合计16650元的处罚决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霍山县林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遂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来源:霍山法院
作者丨叶芯彤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霍山法院:打击买卖疫木 维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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