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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婺源法院执行局出台“六项”为民举措

2021-04-12 17: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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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婺源法院执行局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六项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01

优化执行立案服务

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对本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不再要求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而是由立案审查人员在审判管理系统中自行查询执行依据的生效信息。

02

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2021年4月15日-6月30日,适时开展以赡养费、抚育费、医疗、劳动报酬、交通事故纠纷等涉及群众基本生存、生活的民生案件为重点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拘传、拘留力度,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03

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

在执行中进一步拓宽执行调查方式和渠道,对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经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律师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授权范围和时间内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我院将积极协调本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公安机关(含交警部门)等联动协执单位,协调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实行,支持配合持调查令的律师依法调查被执行人信息,通力协作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问题。

04

简化案款发放手续

对按一案一账户管理的执行案款,在严格遵守有关案款规定的基础上,简化相关办事环节,切实为群众减负,探索由承办人代办好发放手续,直接汇入申请执行人事先提供的账户,无需申请执行人到场办理;对一案一账户管理之前因故未能发放的执行案款,在不能发放原因消除后,由承办人代办好案款发放手续,申请执行人只需到法院直接领取转账支票。

05

开展“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通过开展调查,深挖线索,固定证据,综合运用罚款、拘传、拘留、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遏制规避执行行为。

06

推进“执转破”工作

经执行调查后,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承办人应当及时征询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才可以“终本”方式结案。被执行人或者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承办人应及时依法移送破产审查,进入“执转破”程序,通过破产清算淘汰“僵尸”企业,合理配置市场资源,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婺源法院执行局出台“六项”为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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