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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八步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04-12 18: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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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覃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3月19日凌晨,双方因离婚纠纷发生争执后,张某未冷静处理,而是殴打覃某。随后,覃某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八步区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申请人覃某的申请符合人身保护令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申请人覃某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暴行为;禁止被申请人张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覃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在下列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申请人覃某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场所;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实施损害申请人覃某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

八步区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也向辖区派出所、妇联、社区进行了送达。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责。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把“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让家庭成为人们安全、温暖的港湾。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施暴者,对防止家庭暴力衍生案件起到积极作用。

The End

【2021】第072期

作者:陆宇平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八步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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