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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陈萍萍:乘风破浪勇做“多面手”

2021-04-13 18: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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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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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队伍教育整顿

弘扬英模精神

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引导全市法院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增强群众观念,近日,镇江中院官微推出《政法英模》系列专栏,展现全市法院英模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持续深入推动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不断回应群众新期盼。

近期,镇江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政法英模事迹材料汇编》,全市法院共有5名干警入选,本期将推出经开区法院陈萍萍的先进事迹。

乘风破浪勇做“多面手”

她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踏进法院,她又是一名法官,威严和温柔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在她身上得以完美融合。她是“笔杆子”、是破产审判法官、是铿锵女执行员,每一次岗位的转变,都是对她综合能力的锤炼与提升。审判台前、办公桌前、当事人家里、广场、村镇的普法现场……都有她坚毅的身影,她用坚定的行动诠释着敬业之美、公正之美、为民之美、廉洁之美,用自己纤细的肩膀,担负起一方公平与正义,谱写出一曲巾帼不让须眉的赞歌。

她,就是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陈萍萍,1983年10月生,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法硕士研究生,2007年进入镇江经开区法院工作,现为该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公正高效办案,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近三年来,结案均在220件以上,在全院名列前茅,无一投诉。她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镇江市十佳青年法学名家、镇江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个人三等功、镇江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镇江市社科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并荣立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

工作14年来,奋战在基层法院的她,在盘根错节的案件中说法析理,护航高质量发展。她善于总结,编写案例,参与调研,一个个精品案例,诉说审判一线的法治故事;她是镇江青年法官的典范,普法答疑,躬身奉献,传递着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笔耕不辍勤耕耘

2007年,陈萍萍研究生毕业后进入镇江经开区法院,职业生涯的开始就是在办公室从事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此时,经开区法院刚刚成立,人案矛盾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最明显,干警们一个完整的周末都没有。陈萍萍有过短暂的失落,法律人梦想的岗位应该是在法庭,但她很快就调整好心情,信心满满地投入工作。

“要干就要干好”,文字工作考验人的是耐心、精心、细心和创新。她迅速调整角色,用新闻人敏锐的视角以及法律人严谨的思维,及时总结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2015年,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监护权案件。一对盲人夫妻在儿子出生8个月后,通过法院离婚。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一般都会判给其中一方。而一名8个月大的男婴在父母离婚后由谁监护,却成了困扰法官的难题,因为这名男婴的父母都是残疾人,没能力抚养,而其他近亲属也无监护能力。最终,经开区法院适用特别程序,人性化处理,将孩子的监护权判决指定给了镇江市民政局。这起案件经过陈萍萍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关注,由法院直接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这在江苏还是首例。“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也是审判过程的理性延伸,正是本着这样的理念,陈萍萍通过认真钻研,撰写了《张某诉镇江市姚桥镇迎北村村民委员会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

2010年以来,陈萍萍共撰写宣传文章684篇,被国家级报刊、网站录用193篇;拟写信息简报177篇,被最高院、省委、省高院及市委信息采用53篇;撰写调研文章19篇,均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完成综合调研课题3个;撰写领导讲话稿、各种汇报总结等材料12万余字。

十年的积累和磨炼让她收获颇丰,在她从事宣传信息工作期间,经开区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连续7年位列全市法院第一,被江苏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陈萍萍撰写报送的“缓解人案矛盾举措”“依法保障征地拆迁”“书记员市场化管理”等信息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省委专刊、省高院简报等采用。

回忆这段文字工作经历,她感慨地说:“挑灯夜战成为常态,很辛苦,但是我感激那段砥砺奋进的日子。”如果说从事宣传信息工作,是对她文字和思维的一种锻炼,那在业务庭,则是将她的法治思维和理念运用到了实践中,并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件,加固加深。

审判一线绽芳华

2017年,陈萍萍成为一名员额法官,至2020年10月,她从事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主要审理建设工程、公司类、破产、知识产权纠纷等较为复杂的案件。

“法官所能做的,就是秉持职业良知,把好法律之尺,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萍萍这样理解法官的角色。

在审判岗位,陈萍萍的业务能力得到了锻炼和肯定:2017年结案224件;2018年结案236件;2019年,结案246件。结案率均达到90%以上,无一投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真是太感谢陈法官了!”2017年8月23日下午,一位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颜女士来到经开区法院,亲手将一面绣有“热情为民、神圣职责”的锦旗送到陈萍萍法官手中,称赞她为人热情、工作认真。

原来,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被告之前是同事,被告杨某因个人生活需要向原告颜女士借款。出于信任,颜女士答应借钱,并将自己名下的广发银行信用卡和江苏银行信用卡用快递寄给杨某。杨某持卡期间,通过广发银行信用卡共发生借款4万余元,通过江苏银行信用卡共发生借款3万余元。在此期间,颜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又分次借给杨某共计3250元。但是杨某仅通过微信转账分别还款3800元和2500元。颜女士多次发短信、打电话给杨某催要剩余欠款,杨某口头答应分期归还,但一直未还。无奈之下,她诉至法院寻求帮助。

审理过程中,陈萍萍一直联系不上杨某,后来调整了联系方式,先找到杨某的朋友,再请朋友联系杨某,这才与杨某有了接触。经过多次交流沟通,杨某终于松口承认存在借款事实。庭审时,杨某没有到庭,陈萍萍根据已有的微信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判决杨某返还颜女士借款本金7万余元以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还清了借款及利息。原告颜女士非常高兴,特意制作了锦旗送给陈法官表示感谢。

陈萍萍精湛的业务水平,不仅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得以体现,更在办理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中发挥极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通过“破产审判”,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达到让其“破茧成蝶”的目标。而破产案件的办理时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对此,陈萍萍牢记:不打无准备的“仗”,要对法条、最新司法解释了然于心、要在庭审上实现公平正义,为此,她背后的付出得更多。

2018年年底,陈萍萍办理了镇江科比斯肥业和科比斯化工两家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历时仅10个多月就结案了,盘活“闲置资产”2500余万,拍卖溢价率84.6%,公平保护了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被评为江苏省法院十大破产经典案例、镇江市“十大法治事件”。这是一次速度的比拼和联动的配合,让她对于办理破产清算案件有了很深刻的感悟。

案件受理后,陈萍萍和同事第一时间与管理人、债权人进行了沟通,管理人提出的所有方案债权人会议均高票通过,不仅赢得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还有效缩短了破产清算周期。为了促使处置资产变被动为主动,她通过专题汇报积极争取镇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通过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充分互动、联合发力,将处置破产财产与地方招商引资相结合,提高了破产财产处置的实效。

针对受限土地,她又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披露投资、准入相关信息,专人接待买家咨询,积极招商引资寻找合适的投资者。在此基础上,3家企业在淘宝网进行93次竞拍,最终破产财产以2509.84万元成交,溢价率高达84.6%,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优势,为破产财产的市场化处置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案件结束后,她还以该案成功经验发出司法建议,直接促成镇江新区破产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改变了以往法院上门一家一家求帮助,协调难见成效的被动工作局面,开启了“以府院联动联席会议交办任务,成员单位限时办结”的政府主动帮助法院处理、化解疑难复杂问题的“破产案件处理2.0”时代。近4年,她克服困难,审结破产案件12件,盘活资金7000余万元,解决职工安置200余人。

铿锵执行加速度

2020年11月,陈萍萍接受了新的挑战——调至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成为执行局唯一的女法官。一晃4个月过去了,在执行局工作的4个月里,她办结执行案件160余件,作为一个执行“新兵”,她深深体会到了执行和审判的“和而不同”。

“我这边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你们快来丁卯某小区!”2月22日晚19时左右,陈萍萍接到某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们首先在小区路边找到了停在角落里的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奔驰”牌轿车。经与被执行人联系,车钥匙和被执行人当晚都不在镇江本地。车停在路边角落里,前后都被别的车辆“包围”,在没有车钥匙的情况下,怎么把车“挪出”停车位?这点小事怎么难得倒“机智”的她!陈萍萍迅速联系了吊车公司和拖车公司,准备将“大奔”直接“打包”吊出车位。

在等待吊车和拖车到来的时间里,在被执行人家属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们还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了搜查。现场搜到了若干金银首饰,还有一台佳能单反相机。当晚21:38,吊车和拖车进入小区。“大奔”先是被吊车整车吊出停车位,再被拖车连夜拖回了法院。

“线索举报即指令,我们24小时备勤,全时段作战,接到举报,即刻出发!”陈萍萍说。

除了速度,执行工作也需要有温度。在一起继子申请执行继父的案件中,申请人母亲和被执行人是二婚夫妻,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共同共有一套位于新区平昌的房产,价值60余万元。申请人母亲在2016年立下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属于其所有的房产份额由她与前夫所生之子即申请人一人继承。2017年申请人母亲因病去世。由于被执行人不愿分割房产,申请人(继子)将被执行人(继父)诉至法院。法院三次开庭审理此案,但继父却一次都没出庭应诉。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继父所有,继父给付继子30余万元房屋折价款。

判决生效后,继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继父始终拒接陈萍萍的电话,避而不见。考虑到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的“继父子”关系,陈萍萍决定到其工作单位丹阳某企业找继父好好谈一谈。继父跟陈萍萍说:“他妈妈生病的时候,我尽心尽力地照顾她。她这一病,前后已经花了十几万。没想到他妈妈走了,这孩子居然跟我打官司,还要我给他30多万……唉!”说起这事,继父既生气,又伤心。陈萍萍赶忙劝解:“听申请人说,您在他母亲生病期间既出钱又出力,对他母亲照顾得很周到,这些他都看在眼里的。他现在工作很辛苦,工资却不高,只想要10万元出去创业,改善家里条件。”听到此处,继父叹了口气,终于松口了:“他妈妈生病那段时间,我和他一起在医院照顾他妈妈,关系处的还不错。为了打官司,这孩子花了不少钱,现在过的也难。这样吧,我一次性给他20万,也算了了我们的情分了!”

至此,案件得以顺利完结,继父子的关系也从“冰点”解封了。这个案件的执行,让陈萍萍体会到,执行也是有“温度”的,改变了她以往对执行“简单、强硬”的印象,她相信今后的执行之路是一次新的挑战,这一次,她又重新启航,乘风破浪!她相信,这样的历练会让她更加成熟,让她的人生不断的进步!

做法治正能量的传播者

“平时教育小孩,总是讲不要惹事,法律知识教育太少。” 大港伯先中学学生家长王旭蓉听完陈萍萍讲座后表示,“今后我要给孩子多一些法律方面教导,让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父母对孩子都寄予深切的期望,但如何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父母应该承担起哪些责任?陈萍萍作为法治副校长,为大港伯先中学学生家长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她以《预防青少年犯罪 家长责无旁贷》为题,为100多名九年级学生家长进行“家校携手共话成长 与法同行为爱导航”主题讲座。

讲座中,她以该院审理的多起青少年犯罪案件为引,告知家长要帮助孩子学会处理问题,通过家长、学校、教师、社区等建立起全方位的保护网络,并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避免让孩子受到伤害,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援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职责,劝导家长以身作则,正面引导,为孩子营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及时教育,及时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习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随着《民法典》的出台,陈萍萍又成为宣讲人,走进瀚瑞金控公司,从《民法典》编纂的背景、意义及亮点等方面为公司员工进行普法讲座,同时结合实际,围绕贷款业务的法律范畴,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员工系统讲解《民法典》实施后对合同签订、担保业务、合同履行等影响。讲座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受到该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工作中的多彩绽放,离不开家庭的全力支持。“家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家是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陈萍萍坦言。2016年,她不幸患上了甲状腺癌,她的爱人义无反顾辞去电网央企的工作,回到镇江在当地找了份收入只有原来二分之一的工作,为的是更好地照顾家庭,减轻陈萍萍的工作压力。

常念紧箍咒,廉洁记心头。入职以来,她牢固坚持“不该拿的绝对不拿”的信念,常年审理建设工程案件和破产案件以及当前的执行工作,都是高风险岗位,必须抵住诱惑。在办案过程中,说情打招呼时常会有,但陈萍萍总是态度温和地说:“请放心,我们凭证据说话,依法判决。”

心中有爱,眼里有光。在助力法治建设的征途中,陈萍萍走得坚定而有力。

作 者:孙彩萍 任偲佳

编 辑:吴 贝

校 对:常文金

原标题:《政法英模|陈萍萍:乘风破浪勇做“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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