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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法专题学考的通知
原创 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韶司在线
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及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深社会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将于4月15日开始,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进行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法专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含聘用人员)。
二、考试内容
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律法规。考试试题从2021年国家安全知识练习题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包括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道题,每题2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次数仅限3次(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取最高分),不安排补考。
三、考试时间
国家安全法专题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5日—5月4日,考试区域按单位所在地划分,每个区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四、考试方式
通过“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gsfj)——“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考试,具体步骤:“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互动栏目→普法考试微平台→考试中心,选择对应的专题进行考试。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切实将职责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普法办要负责组织、指导同级各部门(单位)的学考工作,市直和中省驻韶各部门(单位)要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学考。
2.各部门(单位)管理员要梳理学员情况,及时完成学员添加和删除,督促本部门(单位)学员按时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请及时下载本部门(单位)学员成绩,备普法检查用。
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8468716、8469333,邮箱:sgpfb@163.com。
来源: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原标题:《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法专题学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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