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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法院动态

2021-04-14 17: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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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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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迎江法院:上门调解纠纷 冰释前嫌言和

●近日,迎江法院速裁团队法官接到一位老人电话。经询问,得知老人已年过八旬,是一物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但因身体原因目前行动不便、无法出门,更不能出庭应诉。老人在电话里说,我不是不交物业服务费,而是事出有因……

放下电话,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物业公司了解案情。原来双方是因十年前办理水电过户事宜及窗前树木遮挡光线等原因产生分歧,沟通无果后,老人决定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

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在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承办法官就解决纠纷的方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告知双方当事人:物业公司应加强员工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业主也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缴纳物业服务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基本义务。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物业公司负责人就前期员工的服务态度问题向老人表示歉意,老人也表示尽快让子女回来帮其取款缴纳物业服务费。至此,一起横跨十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02

桐城法院:

倾力调解一起交通肇事 民事赔偿案

● 4月12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获得了被告人家属和受害人家属的好评。

2018年8月30日,被告人吴某无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江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江某和乘坐人饶某、吴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桐城市交警大队认定吴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饶某、吴某无责任。2018年10月19日,鉴定饶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2020年10月27日饶某死亡。

附带民事诉讼中,饶某的家属情绪比较激动,双方就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及现场调解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劝说江某家属理解被害人家属失去至亲的痛苦,积极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赔偿,另一方面在对饶某亲属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向其阐明法律赔偿范围,并劝说其考虑江某家庭实际赔偿能力。经过承办法官数次的耐心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已履行,饶某的亲属出具谅解书对吴某予以谅解。

此案的顺利调解,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及时的救济,被告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彰显了司法为民情怀。

03

太湖法院:

调解纠纷无小事,司法为民有温度

● 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撞伤了被害人卓某某,经鉴定被害人伤情级别为重伤二级。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案发时被告人所驾驶的车辆并无保险,这便意味着被害方提出的百余万元的赔偿数额须由她自己赔付。但被害人前期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徐某某只垫付了一部分,剩余一万多元钱暂未结算。承办法官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该案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庭经济均比较困难,尤其被告人家里,上有年迈无劳动能力的父母,下有年幼的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还有两个残疾人兄弟需要照顾,被告人自己在家照顾一家老小,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完全靠被告人的丈夫一人承担。

考虑被害方经济也比较困难,急需赔偿款去支付医疗费用。陈法官前期曾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反复做她的思想工作,让她无论如何筹一部分钱来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无奈被告人一直以没有钱为理由搪塞法官。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审限也即将临期,若赔偿款一直未赔付,被害方也不太可能出具谅解书,那么便意味着被告人徐某某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也不大,但考虑到徐某某倘若入狱,那么她的家庭将陷入瘫痪的状态,这样的判决会让她感到心有不安。于是在征求了双方的同意后,决定上门走访,入户调解。

就在前两日,承办法官冒雨驱车百余里赶往双方居所地的村委会,希望在当地村干的协助下,能够帮助做好赔偿款方面的调解工作。然而事有不巧,被告人徐某某家最小的孩子在家玩耍时不小心被开水烫伤,徐某某当天正陪其孩子在医院接受治疗。承办法官对当地的村干说明了此行的目的后,村干当即表示,会及时联系徐某某并上门走访,督促其换位思考,理解并体谅被害人家的难处,并劝其尽最大能力赔偿。

后承办法官还来到被害人家里,关心看望了被害人的伤情,并向其丈夫告知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徐某某可能面临的刑罚情况及她家里的实际困难,也希望他们能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承办法官亲切的问候、温暖的祝福,使被害人一家深受感动,连连道谢。其丈夫也表示,他们也明白徐某某家里的难处,尤其孩子烫伤了正在治疗也需要一定的开销。他们的本意也不想徐某某入狱,只要徐某某能够真诚的对他妻子的伤情作出相应的赔偿,愿意对其表示谅解,也不愿意过于为难别人。承办法官对被害人及其丈夫的通情达理表示敬佩,并表示一定竭尽所能调解好该起案件关于民事赔偿的相应事项。

04

岳西法院:利用周末时间“进网格”

● 4月10日周六一早,岳西县法院干警储爱武、方芳就来到天堂镇城东社区泥湾组、查冲组、双峰组,挨家挨户进行“政法干警进网格”走访。

走访过程中,她们耐心与群众沟通交流,询问群众对政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工作的建议,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家庭“小纠纷”进行劝解,对群众咨询的邻里“小矛盾”给予化解指导,与群众进行良好互动。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的意义之一,就是要回应群众的新期盼,解决群众的需求。岳西县法院干警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05

望江法院:

意外伤残起纠纷 倾力调解矛盾消

●自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望江县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宗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4月8日,望江法院长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宋某邀请罗某为林某在一钢结构厂房上班,2018年10月17日,罗某上班时不慎从高处坠下受伤,被医院诊断为重度内开放性颅脑损伤等,经鉴定所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期间,宋某通过为罗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式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9万元、林某支付了罗某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3万8千元,但对余下损失双方协商未果,故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宋某、林某赔偿10万余元。

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对鉴定结果及赔偿数额,各持已见,争议比较大。为解决争议,承办法官张中楼耐心细致地分别与罗某、宋某、林某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次次努力沟通、反复地释明法理、晓以利弊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宋某、林某分别同意另行赔偿罗某4万元和1万5千元,为了方便当事人少跑路,承办法官还特地主动上门让当事人签调解协议,送达调解书,至此,一张和解协议为双方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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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热线 |(0556)12368

供稿:各基层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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