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卧龙区法院:巧执行赔偿款到位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2021-04-14 18: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巧妙执行,维护正义 为民解忧,法律卫士”,近日,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之子和王某的代理人将一面写有这样十六个鎏金大字锦旗,交到执行法官陈元舵手中,连声感谢执行法官帮助其追回七年之久的赔偿款。

2012年6月12日,某征收办与南阳市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了拆除承揽合同。2012年9月10日,南阳市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清运拆除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拆迁合同。合同签订后,河南某清运拆除公司又将该拆除工程转包给金某,金某又将部分拆除工程分包给高某,高某雇佣王某等人从事房屋拆除工作。2014年11月8日,王某在工地二楼房屋拆除过程中,因墙体倒塌从房顶摔下受重伤,先后在南阳某医院、河南省某医院住院治疗累计共计122天,支付医疗费共计35万余元。在王某住院治疗期间,金某及河南某拆除公司共支付医疗费25万余元,没有和王某就进一步的治疗情况进行沟通。王某遂将金某、高某、河南某拆除清运有限公司、南阳市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诉至卧龙区法院。案件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后,2020年7月14日,卧龙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高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9822.26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被告南阳市某拆除有限公司、金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三被告均未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2020年底分配到执行法官陈元舵手中后,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没有发现三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微信、支付宝存款,也没有股票、保险、车辆、不动产、公积金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陈元舵联系到被执行人高某,高某称自己是镇平县某乡的农民,无财产可供执行,其余二被执行人均联系不到。陈元舵到当地派出所核实被执行人高某的身份信息,了解到高某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提供了被执行人金某不动产信息财产线索,希望以此获得突破,在法院出具律师调查令,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到财产线索地调查后,没有找到金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陈元舵转变思路,寻找突破口,他想,几名被执行人在审理阶段均有代理律师,是否可以通过其代理律师,联系到南阳市某拆除有限公司、金某呢?于是,陈元舵从民事卷宗查找到二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的联系方式,但该代理律师称执行阶段没有办理代理手续,没有相应的法律义务。陈元舵多次与该代理律师沟通交流,该代理律师最终同意帮忙联系二被执行人,并答应在执行阶段代理二被执行人处理该案件。通过陈元舵和代理律师的再三努力,反复做思想工作,二被执行人履行了15万元执行款,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王某自愿放弃,并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至此,7年多的赔偿款终于被追回,王某及家人为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遂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卧龙区法院:巧执行赔偿款到位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