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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有温度 调解暖民心
近日,龙凤区法院审理了一件
房主与室内装饰公司之间
因装修瑕疵引发的经济纠纷
通过法院调解
双方达成和解案结了事
房主最终获得赔偿款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与某装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签订的装修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了预付款,但被告某装饰公司却延期交付装修工程26天,除此之外,原告称房屋装修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没有安装灯具、卧室柜子不合格安装、阳台橱柜不够大,洗菜盆尺寸割大、暖气片宽度不够、墙面裂纹等,综上问题已多次与被告某装饰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但一直索赔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被告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赔偿装修损失及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不能出租的损失共计6500元。
法官“巧用调解” 案结了
承办法官刘丽萍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案件材料,鉴于本案被告已经完成了全部装修工作,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权衡考虑各自的利益损失,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说明因装修瑕疵引发经济纠纷瑕疵认定的复杂性,引导双方耐心解决矛盾纠纷。为此,还多次前去涉案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求实,考察后发现房屋装修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并不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进行后期修缮,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损失,刘丽萍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
经过刘丽萍的反复沟通调解,双方终于愿意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刘丽萍表示,房屋装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冲突,作为原告方来说,“打官司”不是目的,要的就是房屋能够装修的好;作为被告方来说,装修工程量大,装修的选材、风格、切割等也可能会出现偏差,希望双方互相理解。被告某室内装饰公司负责人歉意的说道,确实是我们装修过程中的疏忽,会尽快为其进行修缮,原告王某也表示同意,希望被告能够把柜子、墙体、洗菜盆修缮下,最后原告仅要了300元的赔偿款。
多年来,刘丽萍法官一直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审判工作中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一切从维护群众权益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房屋装修该注意的问题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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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选择专业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家装企业不仅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其次,双方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完整的装修合同,明确约定施工范围和工期,还有承包方式和工程验收、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还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细化工程报价单,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在产生纠纷时有理可循,更方便取证。
再次,要注意保留装修过程中的每一个凭证,尤其是收费凭证。若是因为工程量和装修质量产生纠纷,应当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到现场进行鉴定。
最后,遇到纠纷先要进行协商,与装修公司进行沟通,若是协商未果,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寻求帮助,最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龙凤区人民法院
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有温度 调解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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